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日专电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区劳动和社会**厅获悉,2009年,内蒙古积极应对就业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制定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5%以内。 2009年以来,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内蒙古实施了稳定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培训规模、开展就业援助、强化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有效地推动就业工作。采取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措施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同时,内蒙古在建筑业、家政服务业、交通物流业等8大行业组织开展劳动就业**和带动工程,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等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2009年,内蒙古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35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168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65万人。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才储备、扩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专项计划,使8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