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享有*终解释权”、“*终变更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这种被商家当作“免死**”的做法,将被明确为违法行为。从1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格式条款不得含有排除对方解释合同的权利等内容。为配合《条例》实施,省工商局又专门**《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对格式条款具体类型等进行了明确。
究竟“*终解释权”有多大作用?哪些格式条款必须备案并接受工商部门监管?本报今日一一为您解答。
“*终解释权”作用多大
市消协:只是帮商家壮胆的“纸老虎”
商家一句“*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然后煞有介事地甩下一句“随便告,告到哪里我都有理”,让众多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或遇到消费陷阱时就这样吃了哑巴亏。
“*终解释权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成都市消协投诉部主任练红建告诉记者,其实,“*终解释权”*早出现在政府政令、一些法律、法规中,表明该法规由谁负责解释,这种解释应该是合法的而且唯一的解释。改革开放后,很多商家就“借用”了“*终解释权”来为自己撑腰。练红建认为,商家只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并无对合同有*终解释的权利,而且按照《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即商家的解释。
练红建说,消协曾接到很多类似投诉,但是当消费者当真要把商家告上法庭时,“*终解释权”这只被商家用来壮胆的“纸老虎”就再也凶狠不起来,而是主动接受消协的调解,“因为消费者一旦上诉,商家就会败诉。”
既然“*终解释权”本就违法,为什么仍有那么多商家明知故犯呢?练红建解释,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并没有相关条例对此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大多数消费者不会为了几十、百把块钱去请律师上诉。即便调解,很多商家*后都会“赖账”或者处罚金额还没有违法所得利益多,*后就不了了之,所以才有这么多的商家愿意铤而走险。
哪些属于格式条款
商业广告、店堂告示等都算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了让普通老百姓更好辨识哪些条款是格式条款,省工商局专门制定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进行说明。商业广告、店堂告示、说明、须知、凭证、单据、通知、声明等书面、视听资料或计算机数据的内容,涉及交易内容或当事人权利义务并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的,均为格式条款。此外,行业组织制定本行业通用的合同文本中含有格式条款的,视为格式条款提供方,也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格式条款是否有悖公平原则是工商部门审查、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条例》规定,凡免除或减轻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以及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均不得进入格式条款。其中,免除或减轻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的条款内容,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依法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证责任,依法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合同附随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法定举证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条例》同时规定,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以下三种“加重对方责任”的内容,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承担应由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加重对方责任的其他内容。此外,格式条款中还不得含有排除对方选择交易对象、依法变更、解除或撤销合同以及请求赔偿等权利。
哪些格式条款须强制备案
包括房屋买卖、水电气、通信等8类
根据《条例》规定,自11月1日起,四川省将对8类含有格式条款的涉及民生、重大经济活动的格式合同文本实行强制备案。这8类强制备案合同文本包括:房屋买卖、房屋中介、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供电、供水、供气合同文本;旅游合同文本;有线电视、邮政、通信服务合同文本;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文本;运输合同文本;拍卖、抵押、质押合同文本;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合同文本。
上述8类合同文本的提供方必须在首次使用日的30日之前,向管辖地备案机关提出首次备案申请。而格式条款提供方变更经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应当在使用15日前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但是,现在的格式条款合同很多已形成并被广泛使用,如何对这一类合同进行监管呢?《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依法应当办理合同备案而未备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备案。工商部门在备案审查、监督检查或者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格式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和该《条例》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提供方修改。
合同备案有啥作用
结合监督检查能有效遏制“霸王条款”
格式条款提供人通常以细微的文字将其真实的含义隐藏在内容复杂的条款中,一般人多限于其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准确地了解其重要性和法律上的意义以及效果,导致疏忽。
省工商局一位曾参与起草《条例》的负责人认为,目前应对重点、热点领域的格式条款采取使用前备案监督,结合在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的格式条款进行纠正,格式条款备案监管是消除“霸王条款”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