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区财政厅前不久通报说,今后凡在检察院行贿查询系统中有记录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
自*区财政厅**采购处干部党进平说,按照自*区财政厅和自*区检察院联合制定的政策,行贿“黑名单”上榜上无名,已成为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必要条件;从检察院获取行有无行贿记录的告知函,也是参与**采购的必经前置程序。
“供应商必须将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列入招标文件,以备查证。如果有行贿记录,供应商将在3年内不准进入宁夏**采购市场”,自*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雷婕说。
这项5月份正式实施的政策还规定,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告知函有效期为1年。但是,如果在有效期内供应商被发现行贿,有关部门仍然会取消其参与**采购的资格。
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宁夏**采购的规模为32.6亿元,预计2010年**采购规模在35亿元以上。
作者: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