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陈昂
***提高了185元,增幅在全国已公布*低工资标准的13个省市中居第2位
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透露,经省**同意,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的我省月*低工资标准已经确定,其中***由每月665元提高到850元,整整提高了185元。
经湖南省人民**同意,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备案,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我省月*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850元/月、800元/月、725元/月、650元/月、600元/月,共五档;我省小时*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8.5元/小时、8元/小时、7.5元/小时、6.8元/小时、6元/小时等五档。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选定*低工资标准
我省*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低工资标准和小时*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湖南省*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劳动工资处处长李杰说,以往劳动**部门在进行工资水平调控时,更多考虑的是让工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增长幅度,特别是近两年,工资增长幅度和经济增长幅度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这直接导致我省职工工资水平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这次省委召开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今年要让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GDP增幅基本保持同步,实际上是对居民收入增长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有利于民生改善,更有利于拉动内需。
今年增幅大大超过往年
正因如此,我省今年*低工资标准的增幅大大超过往年,在全国而言上涨幅度也很大。李杰介绍说,我省今年*低工资标准较上一年度上调27.8%,增幅在全国已公布*低工资标准的13个省市中位居第二位。小时*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7.5元/小时,提高到现在的8.5元/小时;*低档也由原来的5元/小时,提高到现在的6元/小时。
有关专家介绍,*低工资**制度,是国家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企业不能因为人力成本压力大就拒绝执行。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