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门槛再降低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低于960元

本报讯市住建委等三部门昨天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本市廉租住房**范围。自8月1日起,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的,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从低于697元调整为低于960元,总资产净值、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准入标准暂不调整。

10个远郊区县的标准并不照此执行。据介绍,各远郊区县执行的规定是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标准的通知》,并结合各地区实际要求,调整本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记者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按照城镇居民*低生活**标准,本市先后将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960元。随着准入标准的调整,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廉租住房**家庭已累计达到2.4万户。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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