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今日发布公告称参加竞买413.3841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若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将其中的100亩土地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其余313.3841亩土地则全部作为公司发展用地,并**上述公司发展用地须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核电等新能源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不得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的投资。成交价款*先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定投入的土地购置资金800 万元支付,其余价款以超募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其中,使用超募资金*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2 亿元,不足部分则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由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土地需求量较大,且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配套设施也欠完善,从公司加强整体规划和一体化管理的角度考虑,在公司现有经营区域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情况下,抓住机遇,购买适于公司发展需要的新的土地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和企业发展用地,都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