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7价房产估价机构被通报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作者: 1

本报记者 杨永敏

本报讯 买房贷款需要先进行房产评估,而在实际操作中,高价低评以规避税费、低价高评来争取更高额贷款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估价行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的监管,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情况,从本次估价报告评审的结果看,各地送检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总体质量较差,合格的仅占34%,不合格的占66%,大部分估价报告存在重大技术性错误,有12宗评估报告有严重问题得分为零。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房地产估价报告撰写不规范,估价报告中某些重要文句、数字前后自相矛盾,层次、结构、标识不当。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中,普遍存在估价假设不充分,滥用估价假设条件及估价限制条件缺乏针对性;在估价技术报告中,个别因素、区域因素的描述与分析都存在分析无针对性、不到位、随意性较大等。在使用估价方法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本次检查零得分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及执业房地产估价师予以通报批评,其中被通报的评价机构分别为:福建闽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门中利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龙岩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龙岩市青舟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漳州华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泰宁金湖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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