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7.4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踪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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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6日电 题:“****”破灭发出的警示――内蒙古7.4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踪

“新华视点”记者汤计、任会斌

由于资金链断裂,4亿元**瞬间蒸发,被骗的大都是妇女、老人、学生,甚至还有拾荒者……中秋节前夕,内蒙古市警方侦结一起涉及金额高达7.4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地有名的“富姐”石小红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石小红是怎样给当地群众编织“****”的?受骗群众为何“托关系”借*给她?她构筑的金字塔式“高息放贷”链条又是如何崩溃的?揭开这起*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让人清晰地看到,在部分经济快速发展地区,不少居民因理财渠道少、风险意识差屡屡被骗,陷入生活困境,这对如何加强民间借贷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为求“**”卖房借*托关系“放贷”

今年42岁的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

是什么让当地群众把多年积蓄砸给一个纺织女工?于女士与石小红是中学同学,2008年初她*次借给石小红10万元,月利率3%。她说:“石小红挺守信用,以前按月结利息。”高利息刺激了于女士牟利的冲动,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梦”破灭后,她哭着说:“其中565万元,是我以月利率2.5%向20多位亲友、同事借的,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

“在东胜区的民间放贷市场,妇女可谓‘一手遮天’。”鄂尔多斯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肖亦浓说:“这些妇女,包里揣个计算器或本子,二指宽的一张欠条,就敢把家底儿兜给人家。”东胜区警方的调查显示,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债权人84%是女人,其他账单虽然登记的是男人和孩子,实际操控者也大都是家里的女主人。

50岁的贾女士,家里虽不富裕却也生活安稳。看别人放贷挣*快,她竟然想出了贷款放贷的主意:2008年1月,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买车按揭贷款10万元,以3%的月利率贷给石小红。随后,又有6位亲友在她的示范下,把185万元投了进去。利息收入让贾女士一家快活了一阵子,案发后她家骤然陷入困境。

更令人吃惊的是,石小红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有一些当地居民认为“她绝对能出来”,依然敢把家底掏出来。去年9月6日,有位女士瞒着丈夫,把要买房的60万元,托关系贷给石小红。而此时石小红已“进去”一个多月了。这位女士哭诉:“丈夫至今蒙在鼓里,我该怎么办啊!” 为了“借*”给石小红,有人甚至要托关系。70岁的刁女士,在高利率诱惑下,自作主张卖了留给孙子的一套30多平方米房产放贷给石小红。“当初还是托人找关系放贷的,一家人都不知道,我后悔得整夜睡不着觉!”

记者了解到,石小红案发后,到当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30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放贷者中竟然还有一位拾荒老人,金额为1万元。

揭开金字塔式的“上线与下线”**网

记者梳理发现,石小红构筑的“**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曾为她吸金跑前跑后的丈夫,也被她“炒了鱿鱼”。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石小红用“借”来的*额资金做了什么?

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高旭明说,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老百姓的*“滚滚而来”,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2006年,她投资约300万元在东胜区购买了70亩土地,倒手获利700余万元。

除了买地,石小红大肆“炒房。近三年来,她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购置了43处房产。在北京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她购买的9套高档房产,面积从146平方米至299平方米不等。据警方证实,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多达1.43亿元。

狂热的借款和投资,最终让石小红陷入自导自演的“困局”。

调查发现,石小红的大量房产、股权和豪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

同时,她盲目外借或投资给其他人的大量资金也难以收回。石小红曾向东胜区王某投资2600万元,至今还有1100万元本金未收回。她还借给呼和浩特市居民徐某800万元,仅追回200万元……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

“地下放贷热”呼唤监管重拳

鄂尔多斯市一些被骗群众说,近些年来通过卖地、拆迁、挖煤……当地不少人转眼变成了富翁。看着账户上突然出现的“天文数字”,一些人除了买豪车、置房产、搞娱乐……不知道如何理财,于是便把“来*快”的地下放贷当作“最佳投资渠道”。

鄂尔多斯市金融监管部门估计,在东胜区60万人口中,民间放贷规模达300多亿元。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民间借贷风险凸显。仅2009年,当地政法部门就接报民间借贷案600多起。

东胜区政府部门一位年轻人说:“在这里不外放高息借款,会被人笑话。”他上高中时,班里就有5名同学凑出5万元“押岁*”借给放贷人。

由于短期内地下借贷的“造富效应”,许多群众风险意识“钝化”。多位被石小红套牢的借款群众对记者说:“这么多人参与放贷,出了事政府肯定会管。”放高利贷时怕政府监管,亏了本*想起了政府。这种心态折射出一些居民风险意识、法律观念之淡薄。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毅刚表示,为了给“地下放贷热”降温,地方政府努力向公众警示民间放贷的风险,引导群众放弃“**心理”,回归投资理性。同时,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还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并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81家、典当行23家。但这些仍是杯水车薪,地下放贷活动依然活跃。

内蒙古大学教授梁荣等专家认为,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暴露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明显不到位。“石小红在长达三年时间里,非法吸金7亿多元,涉及群众数百人,监管部门哪里去了?为何总是等到群众遭受严重损失才有人管?”

为此,专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创新机制、完善机构,尽快提高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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