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1.41亿 原红鼎创投刘晓人一审判死缓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发自上海

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集资诈骗一案,有了*新进展。昨日,本报记者*家获悉,刘晓人因集资诈骗1.41余亿元,已被湖州中级人民**一审判决死缓。

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

《每日经济新闻》去年曾**刊登系列报道,有着“民间创投**人”之称的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因***额集资诈骗向公安机关自*。

涉案金额1.41亿 一审判死缓

“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昨日,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统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湖州中级人民**对刘晓人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刘晓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内部人士称,刘晓人被控两项罪名,一是集资诈骗,一是抽逃资金,其中前者是主要的罪责。

红鼎创投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也被当时的**誉为国内本土风投业界的**者;刘晓人也被圈内称为“民间天使投资**人”。在创办红鼎创投仅仅3年之后,刘晓人却“投案自*”,走进了浙江省德清县经侦大队。

据当地检察院当时的认定,从2006年7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红鼎创业投资公司为名,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累计集资达2.1527亿元,无法偿还集资款1.9757亿余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湖州中院一审认定集资诈骗金额为1.41余亿元,而集资诈骗也是刘晓人主要的罪名。

追回多少损失不明

沪上资深律师、汉路商务咨询公司董事长曾智红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认定标准较检察院要更为严格,因此,一般集资诈骗金额**认定规模会更少些。

据记者了解,根据湖州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刘晓人除被判死缓,还被处以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昨日该内部人士并未向记者透露该案追回了多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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