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义华:“撞了白撞”法与情之外的出路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在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上,有一男子翻越护栏后,与正在行驶的轿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机动车在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事故系行人全责。

“撞了白撞”争论由来已久,到底是铁面无私,在法律面前,体现人人平等。维**律的尊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车与行人违章该负担什么责任就应该自己承担。还是应该怀有尊重每人只有一次的生命,应该多一点人性关怀,司机与行人都应该负有事故责任。毕竟生命不可重来。在面临血淋淋的生命现场,我们每个人难道就铁青着脸,无一点人性的关怀?他可是血肉之躯,他也有家庭,也有父母、孩子、亲朋,发生意外,不少人会为此痛心。法律毕竟是人规定的,规范人的,不少人多么希望法与情糅合起来,在各种事故中,责任与人性关怀并存,可是现实生活中,法不容情。为此,争论不休,难有一个**答案时,我们是否有第三条通道行进?

抛开法与情之外,是有通道的,就是如何**事故的发生和少发生。要**就要在交通管理,交通设施建设,公众提高自身文明素质三个方面下手。这其中*为重要的一条就是交通设施的建设,如果提供便利的人车分流通道,就不会出现人车*道,行人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冒险穿行的场面。我国不少城市道路的建设只考虑汽车通行,而忽视行人的便利通行,光有斑马线是不够的。而应该以天桥,地下通道等无风险的安全通道建设为主。城市不断壮大,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加快,人口大量聚集城市,而城市安全通道的建设却远远落后人口的膨胀。有城市学家说过:“城市规划建设合理,充分考虑了人车的合理通行,就可以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见,城市的硬件建设比其余的软件管理要来得更久直接一些。至少是不少发展中国家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个*佳的途径。

当然,光靠硬件的改善难以****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管理是一个软性,在乎执行力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程度。每个人行道都有人监督管理,那就有**,然而,这样的美好局面是难以实现的,国家也没有如此财力来加大这一块投入。蜻蜓点水式的管理,难以**市民的出行安全。期盼民众的素质改善,则需要多少年,这还需要建立在个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珍爱生命的程度。

“撞了白撞”后的法与情争论有必要,可以提供民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我国法律很多,但普法道路依然任重道远,不少人在一念之间拿自己的生命与法律博弈,*终自己吃亏,得不偿失。在人性关怀上,当然需建立在以法律为准绳的基准下,司机适当给予人道主义的赞助或者是帮助,但也需要一个明确的范畴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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