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缴问题乳粉 本月主动上缴免罚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新快报讯日前,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问题乳粉的清缴行动。

公告要求,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和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凡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犯罪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明确了问题乳粉的上缴途径:生产环节的上缴至当地质监部门,流通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工商部门,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上缴至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含乳饲料生产企业的上缴至当地农业部门。

另外,公告还公布了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积极投诉举报**问题乳粉线索;对举报经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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