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派出所制本月有望在河南开花 郑州等四市试点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一警多能、多警合一,撤公安分局、做大做强派出所,这场轰轰烈烈的警务机制改革,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拉开序幕,郑州、新乡、商丘、济源四市成为试点城市。

今年8月30日,河南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发端于商丘、成形于新乡的新型警务模式开始在全省**。那么,全省**的“新乡模式”有何经验,成效如何?不妨一起看看。

“一加一减”,新乡**破解警务改革难题

走在大街上,细心的新乡市民不难发现,市区原来的6个公安分局被“摘牌”了,分局下属的23个派出所的牌子也被摘掉了,新换的牌子,属于12个新组建的派出所。

这就是减法。

今年6月19日,新乡警方由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变成了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两层管理。

新建12个派出所,由新乡市公安局直接**,而每个派出所又内设“四队一室”,即案件侦查大队、*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勤务综合室。

这种新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分局和派出所警种、部门设置过多、职能单一的弊端。

举个简单的例子,派出所的案件侦查大队,是由以前的刑侦、经侦、禁毒等部门整合而成的,现在负责侦办辖区内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过去警种分工细、职能单一的弊端。

而新乡警方的“加法”做得也很到位,该“加法”就是“四警合一”,推动警力下沉。

新乡市公安局对交警、巡特警、*安警、刑警等警种实行“四警合一”,每名警察同时具备四个警种的综合执法权。这样一来,新乡就构建了情报信息、打击犯罪、*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警务体制,使一线基层的警力由过去的25%升至70%。

两级指挥,出警速度由5分钟变为3分钟

市公安局直管派出所,管理层级少了,一线基层警力多了,*直接的结果就是,新乡街面的见警率大幅提升,接处警速度大幅提高。

过去,指挥中心从接到**到民警到达现场一般需要经过6个环节,极可能延误*佳出警时间,而现在两级指挥、点对点指挥使出警速度由过去的5分钟变为3分钟。

改革前,新乡大的派出所20多人,小的派出所10人左右,承担的任务大到侦查破案,小到排除纠纷、人口管理,任务多达数十项。而现在,每个派出所警力均在120人左右,基本形成了一个综合战斗实体和作战单元,**了**时间有足够警力来处置辖区内各种较为严重的案件。

改革前,新乡警方警种分工细,往往会发生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而现在一警多能的要求,从派出所“四队一室”的建制中就可以看出端倪。譬如,以交通巡防警察为例,在交通高峰期上岗执勤,平峰期路面巡逻防范,接受**求助,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也要同步检查车上是否有作案工具、当事人有无违法犯罪嫌疑,交通巡防警察既要管交通,也要管*安。

在此次改革中,新乡警方还在各派出所成立了社区警务大队,专职社区民警由135名增至280余名。

新乡警方规定社区警务大队不参与派出所日常值班,要求社区民警扎根警务室,沉下心来,专门围绕人口管理、纠纷调解、社情信息、安全防范等做好文章。

此外,新乡警方还在改革中探索建立了“体外”监督的模式,即变内设纪检干部、法制民警为市局特派,被派驻的纪检干部、法制民警由市局统一管理,对包括所长、政委在内的派出所全体民警执法办案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马路上的警车多了,小区民警多了

新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孟钢曾说过,新乡警务体制改革的*终目标还是要群众满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才是警务改革的*终落脚点。

新乡的老百姓对这次警务机制改革有何体会呢?新乡市启明社区居民赵建国说,警方改革后,马路上的警车多了,小区的民警也多了,市民出来散步的时候也踏实多了。

新乡市人大代表、红旗实验小学校长王立康表示,警方雷厉风行的出警速度,不仅更加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也增强了和老百姓的沟通,拉近了和老百姓的距离,新乡比以前更加和谐安定了。

今年8月17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视察新乡的警务体制改革时,赞誉新乡的警务体制改革是一场时间短、推进快、效果好的改革。

革除行政化,全省**“新乡模式”

今年的8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会议在新乡召开,学习**新乡市的警务机制改革模式,成为会议的重点。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会上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六做”为重点,全面落实警务机制改革“四个体现”的总要求。通过强化派出所职能、扩大派出所执法权限、提高派出所技术装备标准、加强对派出所执法监督,进一步“做大做强”派出所;通过推行警务室民警专职化,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大限度延伸到警务室,进一步“做专做实”警务室;通过职权下放、优化组合,进一步“做优做精”市局机关,彻底革除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严重的积弊,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实战化警务体制机制。

本月15日前,各地完成警务机制改革

9月15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新乡调研警务机制改革情况时,对全省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要切实注重运作,要改进组织**,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支持力度”的要求。

今年10月,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9月15日在新乡调研警务机制改革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次部署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省公安厅决定,在11月15日前,没有极特殊情况的省辖市,都要完成警务机制改革任务。

在这次省公安厅的党委扩大会议上,秦玉海再次对全省警务机制改革的目标做了详细阐述:改革后的派出所,仍然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基层基础,实行实战化的体制机制,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改革后,派出所的规模原则上一般要有100人左右或100人以上,管辖范围要在10万人到20万人,派出所的内设机构要相对统一,总体上就是“四队一室”,除“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市局派驻的集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监督室;改革后,要真正实现警务室民警的专职化,使警务室民警常驻警务室;市局机关要具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技术支撑、攻坚处突”四个方面的职能,在机构设置方面,首先要考虑为派出所服务,为实战服务。

目前,除了郑州、新乡、商丘、济源4个试点城市外,三门峡、南阳等市地的警务机制改革也接近了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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