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刷”白了外墙,“刷”丢了民心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焦点访谈》11月1日播出节目《刷房的烦恼》,曝光广西平乐县为完成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强制要求高速公路边村民出*粉刷外墙,多则上万元,*少的也要一两千元。许多村民家庭困难拿不出*,**则要求其即使贷款也要刷墙。

如果不是媒体披露,人们很难想象竟有如此咄咄怪事。**大搞“形象工程”,竟然逼着老百姓出*为他们“涂脂抹粉”。看到广西平乐县为完成“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强制要求高速公路边村民出*粉刷外墙,笔者很自然想到前不久云南昆明市宜良县从县城通往狗街公路两侧山上坟墓墓碑被刷绿油漆的事件,这一“白”一“绿”,折射出**追求的是“视觉”形象,丢掉的却是朴实的民心和**的公信。

面对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掂量出轻重、辨别出是非的“形象工程”,堂堂县**竟乐此不疲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为完成“刷白”任务不惜软硬兼施:组成强大“工作组”督导检查,对困难户给予联系贷款并免去两年利息的“优惠政策”,对恶意阻碍的采取强制措施。不知道他们帮农民发展经济时是否如此卖力,搞起面子工程来足见其“足智多谋”,究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应该说,社会对以好大喜功、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为特点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早已深恶痛绝,党和**也多次就反对大搞形象工程三令五申,但“形象工程”缘何屡见不鲜、禁而不止呢?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形象工程”每每被媒体曝光后,当事者总能找出诸多理由上推下卸:一曰群众“自愿”,二曰上级“有文”。但查询的往往是群众被迫“自愿”,上级“有文”属实。而查处结果也总是以群众“误解”、下级“误读”而不了了之,一番口诛笔伐之后,鲜见有人因为大搞形象工程被“问责”。纳税人的*资被肆意挥霍、一部惠民“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竟无人对“**”本身的合理性和“念歪经”的和尚深究,“形象工程”焉能不陷入屡禁不止的泥沼?

以本案为例,据报载,从去年开始,广西壮族自*区**实施了一个叫做“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的项目,分批、分区域对居民住房进行改造。其中,农村房屋改造以高速公路沿线为试点,进行统一粉刷。在自*区的文件里规定,粉刷房屋的经费可以通过几种渠道来筹措。比如自*区财政、市县财政出资以及企业资助,社会和个人捐助等等,但是并没有要农民自己出资这一项。人们没有见到广西壮族自*区**的相关文件,单就“农村房屋改造以高速公路沿线为试点进行统一粉刷”和动用公共财政“刷墙”等政策的合理性就存在诸多疑问:用公款“刷墙”是不是浪费纳税人的*,对农民无*粉刷内墙的外墙“刷白”是否有违“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的初衷,对视线以内的外墙“刷白”是否属于“中看不中吃”的形象工程,“刷白”能“刷”出多少GDP和百姓收入。恰恰相反,平乐县此举的确“刷白”了外墙,但却“刷丢”了老百姓兜里的*,“刷丢”了民心也“刷丢”了**形象。

“上有好者,下必甚之”。笔者赞同央视主持人对此事作出的“平乐县不顾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强行摊派,这样的做法既是违法行政,也失去了民心”的结语。但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杜绝形象工程,不但要对“执行者”违规行为问责,更要对“决策者”的“**”给予是否科学合理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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