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区一烂尾楼“污染”湖景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有九江读者向本报反映,在九江城区中心的南门湖边一块城市绿化用地上,一栋三层楼的临湖建筑,不知是准备建别墅还是建夜总会,4年前突然停工,烂尾至今,目前已是杂草丛生,“实在大煞美丽的湖景,**应该督促该烂尾工程续建或依法拆除!”

记者介入调查后得知,这是一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试图建经营餐饮、休闲娱乐项目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遭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异议而被叫停。后经协商,要求开发商改变经营项目以及建筑风格设计,其后工程烂尾至今。

九江市园林处还透露,他们8月底已将开发商起诉到**,要求解除合作开发协议。此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神秘烂尾楼大煞南门湖风景

南门湖边的神秘烂尾楼

九江市滨湖路2号,一截数十米长的围墙圈住了一块凸出的临湖土地。

家住附近的陈先生告诉说,因为许多人喜欢在这钓鱼,大家都叫这里为“***”。他也在这里钓了多年的鱼,以前这里是块绿化用地,“前些年这里搞工程,围墙围住了,大家只好从别的地方下到临水处下竿”。

对于陈先生说的“工程”,九江市政法系统干部杨彬告诉记者:“有人说这是建私人豪华别墅,也有人说这是一家公司在这里投资建**娱乐会所,反正都把这里说得神神秘秘的。”

杨彬说,这栋楼的工程大概是2004年开始动工的,到了2006年,建筑框架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不知道什么原因,2006年10月左右,工程突然就停工不建了,到了2009年8月,又有工人搭脚手架准备对房屋进行装修,但没多久,人又突然撤了,至今没有动静”。

透过围墙锈迹斑斑的大门缝隙,可以看到墙内矗立着一栋三层楼毛坯建筑。紧靠大门处,是一栋悬挂“办公室”门牌的矮平房,叫门却没人回应。

从工地建筑尚未来得及装饰的设计风格来看,这应该是一栋看似别墅的西式建筑。因长时间没人来施工和清理,建筑周围杂草丛生,许多地方的草丛甚至超过1米高。

建筑旁边挂着“办公室”门牌的老房子,许多地方门窗和青瓦屋顶已经破烂不堪,甚至连屋内都长了杂草。进入这栋西式建筑内,你会发现,除了地上三层外,该建筑还有地下层,建筑内许多房间已经铺上了管道。

“在我们沿湖两岸有着烟水亭、天花宫等名胜古迹以及众多的公园、广场,这栋南门湖临湖建筑突然烂尾,外面看起来就像座碉堡,实在是大煞美丽的湖景,**应该督促该烂尾工程续建或依法拆除!”杨彬说。

绿化用地被改用途“有苦衷”

杨彬告诉记者,曾有朋友告诉他,这个项目和九江市园林处有关,“但根据《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这块地所处的位置应该是绿化用地,属于城市绿线控制范围,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

关于九江这栋烂尾楼,在网络上早有争议。尤其是*近几年,不断有网民在九江市**官网“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九江**”上发帖,讨论、质疑这个项目。

2007年4月,网友“建设经济中心城市”发帖说,那里本来就是绿化用地,像南门湖边一样,改造成兼有绿化、园林小路的休闲场所,不应有任何建筑物,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因此希望“九江市人大代表对市**及其组成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切实履行有效的监督,要及时责令市**及相关部门纠正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行政决定及行为”。

10月29日下午,针对这个项目的有关情况,九江市园林处绿地湖泊管理科科长杨远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烂尾楼所占用地使用权至今属于我们园林处,是城市绿化用地,”杨远松说。

据其介绍,这块占地约6亩,地处九江市一中后面的土地,划归九江市园林处,属于绿化用地。

而国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至于后来在绿化用地上改变用途,有一定的特殊原因,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吧。”杨远松说,九江市园林处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前都靠下属公园、动物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的门票弥补资金缺口,但2002年,九江市根据国家政策,对公园免收门票,“那么我们的资金缺口怎么办呢?财政没*多拨给我们,我们的职工干部也要养家”。

后来“经过市****的讨论,同意我们园林处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在我们管辖的范围土地上从事部分经营性项目,将这个土地经营的收益用来弥补我们的资金缺口”。

招商引资拟打造*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因资金的缺口,新项目上马了。

杨远松介绍说,通过招商引资,南昌一家集团公司在九江注册了“九江郁金香餐饮有限公司”。2003年年底,九江市园林处同郁金香公司签订了开发合同。

“我们的合同属于一种合作开发形式,约定合同期为50年,由我们出土地,郁金香公司出资金在该地块上开发餐饮、娱乐休闲项目,郁金香公司每年向园林处付10万元土地租金,10年后租金每年增加15%。”杨远松说。

九江市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九江郁金香餐饮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5日注册,注册地址为湖滨路2号,也就是目前烂尾楼所处位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勇,注册资金150万元。

在官方的材料中,这个“湖滨***改造建设项目”是经市**批准的,目的是“为改善两湖周边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品位”。杨远松向记者出具了一份该项目*早的规划图纸,“根据我们的规划,这个项目将投资1500万,建成3层楼高、使用面积3846平方米的欧式风格建筑,经营餐饮和休闲娱乐项目”。

2004年下半年开始,郁金香公司正式投资,启动了该项目的施工。一直到2006年上半年,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只待建筑内外进行装饰后,很快就可投入营业。“当时投资商说,要把这里打造成九江市*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杨远松说。

那么,这个“休闲娱乐”项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杨远松说,他也不是很清楚。

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对被叫停

就在项目工程即将完工时,让园林处和郁金香公司都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项目在施工时就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反对意见,在2006年时,代表、委员们更是将这个意见形成了建议、提案分别交到了市人大、政协,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停止这个项目的开发建设。”杨远松说。

一份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处2008年10月关于水污染的材料上说,2006年,有代表提出了“滨湖路***引资工程叫停”的议案,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召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议案提出的代表对此项目进行实地视察。代表们一致认为,该项目一旦建成,将对南门湖和甘棠湖的水质造成严重危害。市人大常委会如实向市委、市**反馈了代表意见建议和视察情况,及时督促**停建了该项目。

10月29日上午,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副主任董联华向记者证实了这个情况。董联华说,当时市里面确实紧急叫停了这个项目的建设,但对于投资的外商来说,一切手续都合法,不允许他继续搞这个项目,那他先前投入的资金谁来赔偿呢?

“我们园林处本身就没*,而且这项工程的招商引资也是市**批准的,所以如果要赔*肯定是市**出。”杨远松说,*后经市**出面协调,同意投资商继续建设,但要求不做餐饮,只做娱乐休闲项目,“同时考虑到后面就是学校,所以有人大代表提出不得经营歌舞厅、会所、夜总会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学校周边限建‘三厅’的项目”。

后通过和郁金香公司的协商

同意,该工程项目变身为“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英语角’景点――‘郁金香半岛咖啡厅’”项目。“后因投资方原因,建设速度迟缓”,一直到2009年6月,郁金香公司才将装饰材料拉到工地上,拟对烂尾楼进行装修。

不过问题又出现了,“市**根据一些人大代表的意见,再次紧急叫停了该工程,要求该项目欧式建筑风格重新设计为中国古典园林特色,与‘两湖’边的烟水亭、天花宫等古典建筑遥相呼应”。

此后,该项目再次陷入烂尾,没了动静。

项目停滞园林处已起诉开发商

在“九江**”上,有网友上传了一张拍摄于去年8月24日的照片。

这张照片拍摄的是“湖滨***”项目,在该项目围墙上,有人用毛笔题了两首打油诗来戏谑该项目:“湖畔风光好,可惜墙未倒,游客从此过,性情全扫了。”“民房拆得快,硬地难动摇,片语言到此,魅力还九江。”

今年还不时有网友发帖,称“湖滨***”这块湖边景地死死地围在那里,与沿湖景观非常不协调,希望市**尽快把这块景地开发出来,供市民和游人休闲游玩。

杨远松说,他们也一直非常焦虑“湖滨***”项目的推进,“但我们找开发商,他们经常是找不到人,打电话大多是不接的,今年1月,九江市启动了对闲置土地的清理,我们赶到南昌找到这家公司负责人,督促他们尽快启动工程,但他们公司内部对是继续建还是不建存在争议”。

一直到了今年8月底,“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将郁金香公司告到了**,要求解除合同,他们每年应该交给我们10万元的土地租金,至今1分*没给,只在签合同时给了5万元的保证金。”杨远松说,该案近期将开庭,他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争取解除原合作协议,重新确定投资主体,尽快启动建设,把沿湖景观建设好。

九江市**城建处于处长表示,市**也一直在关注这个项目,“我们的基本前提就是原规划方案调整后才能实施,先由园林处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时候,再由我们市***后来定夺这个问题”。

□文/图首席记者廖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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