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又闪离皆因不"性"福 妻子疑老公早泄闹离婚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26日讯认识不到两个月就闪婚,结婚不到六个月又要闹离婚,离婚的理由是 “性生活不和谐”。导报记者昨天从湖里**了解到,**以离婚请求缺乏依据,驳回了丁芳的离婚请求。

丁芳今年30岁,去年12月,她来厦门玩。在一次打羽毛球的时候,丁芳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张勇。在交流中,两人都了解到对方有想结婚的念头,就开始尝试交往。

丁芳说,两人都是大龄青年,家长们又说虎年不宜结婚,两人就赶在农历新年前,在今年的2月1日在湖里登记结婚。

不料,新婚甜蜜还没有持续多久,丁芳就有了离婚的想法,这时距两人结婚还不到六个月。

虽然丁芳表示,离婚是因为双方在学历、生活习惯、性格方面差异很大,而且双方还两地分居。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辩的焦点,却集中在性生活是否和谐上。

据丁芳说,每次性生活结束时,张勇虚弱的表现都让她觉得有点害怕。她认为张勇有早泄,同时,她还认为早泄会遗传,她不想今后儿子也早泄。

但张勇认为,双方不存在性生活不和谐的问题,而且婚前两人就发生过性关系。

张勇还说,两人是因为工作需要才分居的,夫妻感情很好,没有破裂,双方的性生活也很和谐,不同意离婚。

听了双方的说法后,**认为,虽然丁芳和张勇是闪婚,但毕竟还是通过自由恋爱结合的,婚后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况且丁芳提出的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明的依据。因此,**一审还是“劝和”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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