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口退税调整不意味着外贸政策转向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主要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不会影响外贸复苏增长势头

对于金融危机以来出口退税率的*次下调,商务部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外贸政策的转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22日宣布,经***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等六大类商品的出口退税。这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外贸政策*次回调。

商务部网站6月24日发布了该部财务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的内容,称本次调整是“对出口退税率结构微调”,主要是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应不会对外贸出口产生大的影响,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全国“**”确定了2010外贸工作主要着力点是“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该负责人表示,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仍将是全年工作的**。

上述负责人称,取消406个税号产品退税率,同时,控制部分出口过快增长势头,保持国内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不代表外贸政策的“退出”。

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曾对财新记者表示,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政策的实施,会对部分产品的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在外部环境不是很乐观的情况下,贸易政策的稳定是*选。

据统计,本次取消退税的406个税号,仅占海关税号总数的3%左右;2009年上述产品实现出口110亿美元,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1%左右。该负责人认为,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外贸复苏增长势头,“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但应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

他同时表示,本次调整将有利于推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体现了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意图,有利于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精深加工程度,促进低碳排放、节能环保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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