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公布 鼓励多元化办医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中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为贯彻《****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实施方案》,经***同意,***、**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择1-2个城市作为**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积极稳妥推进**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共十八条,明确了**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主要内容和组织领导。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要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要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试点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突破,系统总结;坚持**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形成**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医院改革奠定基础。要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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