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优最忌树立“短命”典型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开展争优活动,关键是要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各行业、各领域党建创新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效应。常言道,“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先进典型就是榜样,它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具有典型引路、**、鼓舞和激励的作用。

然而实际操作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忽视了典型成长规律,出现人为拔高树典型、夸大典型意义、只树不管等问题,导致典型“短命”,亮点不亮,有的甚至“昙花一现”,非但起不到**和带动作用,还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浪费,使党员群众产生逆反心理,起到相反的效果。笔者观察,“短命”典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口号型”,为树典型而人为求新异。有的基层党组织为了应付工作任务,或为引起上级或**关注,在党建工作中搞不切实际的创新,把树典型建亮点单纯理解为标新立异,追求华丽口号,表面文章,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出一批所谓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亮点,由于缺乏生命力,结果华而不实,推而不广,成为纸面上的典型、材料里的亮点。

二是“楼阁型”,典型选育缺乏群众基础。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一些工作典型人为拔高,揠苗助长,结果与实际相差太大,似空中楼阁,可操作性不强。对一些个人先进典型,没有把握典型本有的闪光之处,而是根据形势需要和想象,刻意拔高,把典型理想化、夸大化,导致群众对典型可望而不可及,唯有望典兴叹,不能为党员群众所信服。

三是“光环型”,重一时宣传轻**管理。有的基层党组织选树出来一些具有价值的典型,急于造声势,求溢美,短时间内铺天盖地宣传,形成了一时的光环效应,认为电视演了,广播播了,材料发了,**批示了,选树典型目的就达到了,对典型存续培养松懈起来,疏于管理,甚至有的另起炉灶追逐新典型,导致典型“昙花一现”。

四是“衰老型”,老典型没有赋予新内涵。在以往工作中的确涌现出了许多符合形势需求、影响力大、党员群众认可的亮点模式、典型经验或人物,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及时赋予典型新的时代内容和气息,导致一些老典型陷于衰退状态,随着时间推移,典型的辐射力、影响力逐步降低,直至淡化。

以上只是“短命”典型的几个典型表现而已,如何培育典型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系统工作,就像把美玉加工琢磨成玉器一样,需要多道工序和精细的加工才能成功。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善于把握本质特征挖典型。要善于以敏锐的眼光、*特的视角,用“小处着手、大处着眼”的办法来挖掘典型,从纷繁的工作中发现令人振奋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

二是善于把握节奏层次育典型。要挖掘典型的闪光点,找准深层内涵,并将其进行系统地研究梳理,真正把实践上升为理论,把典型特色上升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经验。

三是善于把握特色推典型。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要用不同的形式予以**,使典型在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善于与时俱进管典型。要根据形势发展需求,探讨建立典型选、育、树、管一体化科学管理机制,不断确定新的目标,提出新的要求,研究新的措施,从而使典型始终保持活力和前进的动力,形成处处有典型,时时学典型的良好风气,**人人争优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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