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大幅提高对级富人征税水平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孔保罗

*近,有关税费的问题,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近公开撰文表示,中国目前的税费并不沉重,应该进一步增加,而且事实上也还有可以增加的余地。而一些知识分子则认为,民众的税务负担已经不堪重负了。那么,情况到底怎样呢?在此笔者将对美国的税费做一些研究分析,以做比对。

美国社会的税费之重是世界**的,美国**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实际上都来自美国纳税人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在这些税费中,个人所得税是一项基本的税收。

根据美国**的统计数据,在美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个税所占比重大约为全部财政收入的30%以上。可见,个税在美国**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美国社会对于富人和一般民众所征收的税费是非常不同的,对富人的征收金额要远远超过一般民众包括中产阶级。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美国社会2006年有1.38亿纳税人,约占美国人口的46%左右。在这些纳税人中,少数富有人士所缴纳的税费占了绝大部分。具体而言,这些纳税人中*为富有的13.8万人,其比例占全部纳税人的0.1%,所缴纳的税费则占联邦**个税收入的17.4%;比例为纳税人口1%的138万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个税收入的36.9%;比例为5%的690万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却占了**个税收入的57.1%。而占全部纳税人50%的一般民众,大约6900万人,所缴纳的税费不过个税收入的3.3%。

就所缴纳的税费占个人收入的比重来看,也可以看出美国富人的纳税责任远远高于底层纳税人――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占纳税人仅为0.1%的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9.1%;占纳税人1%的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19%;占纳税人5%的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他们总收入的33.4%;而*底层的50%的纳税人则仅仅占其收入的13.4%。

据美国**人士估计,2010年美国的GDP总量可以达到146230亿美元,而2010年美国**的财政总收入估计为44508亿美元,其中个税为13926亿美元,占美国**总收入的31.28%。由此推算,比例为纳税人5%的美国富人所缴纳的个税,占到美国GDP的5.43%,占全部**收入的17.82%。

反观中国目前的情况并不难发现,情况是很不同于美国的。根据中国**财政部税政司2010年2月发布的2009年税收数据,2009年个税征收了3949.27亿元。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是中国社会富人所缴纳的呢?**并没有公开这些基本情况,根据中国媒体今年5月间的报道,截至2010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689150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为34.78万元,人均申报应纳税额为5.24万元。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计算出一个大概的情况。

首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2689150纳税人属于中国*为富有的纳税人。依据中国学者的研究,中国目前的实际可缴纳个税的全部纳税人不过为2000万到3000万人。因此即使保守地看,也就是按照3000万来计算,这2689150纳税人所占纳税人比例大约为8.9%。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所公布的修正了的数据,2009年中国GDP的总量是340507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社科院今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年中国**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000亿元人民币。由此推算,中国占纳税人8.9%的富人2009年所缴纳的个税,仅占中国GDP的0.0406%,占**财政收入的1.281%。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简单化地主张加重税收或降低税收,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没有要求富人承担更多的责任。无论如何,现在都应该大幅提高对富人的税费征收水平,尤其是对*富有的那5%富人的征税幅度;同时,应大幅降低对一般富裕程度纳税人的税费征收标准。

标签: 富人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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