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运“蔬”车一路免费通行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落实省“13条”物价调控措施,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

兰州各高速路收费站做好准备,今起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记者 陈明哲 摄

中国甘肃网12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从12月1日零时起,运输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和化肥的车辆也可以免收通行费,并且全省所有收费公路都将对农产品车辆大开绿灯。”这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繁己在11月30日举行的省**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为抑制物价上涨势头,落实省**“13条”物价调控措施,省交通厅制定**了完善“绿色通道”的相关调控措施,将对近期我省农产品价格上涨产生积极**效果。

全省所有收费公路 今起全变“绿色通道”

王繁己介绍说,***决定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增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省交通运输厅坚决贯彻执行***文件和省**会议精神,**新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享受“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政策。其次,将全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的路段从原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公路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均为“绿色通道”路段,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也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庆阳、武威、天水**属地管理的收费公路,同步执行此次“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对行驶在我省收费公路上的整车合法装载化肥的车辆,也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运菜车”混装其他产品 不超20%仍免费通行

就“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政策界限如何把控问题,王繁己回答说,“少量混装”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不超过20%的车辆,可以视同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非农产品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合理计量误差范围”,是指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超过上述超载幅度标准的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为*****、省**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政策落到实处,省交通运输厅已要求全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机构**从2010年12月1日起贯彻执行***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在新开通“绿色通道”的收费公路专用入口处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并公布监督电话;对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及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给予优惠政策,对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当日还从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处获悉,兰州市自2007年开始征收路桥费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过路车辆实行免费。

实施“绿色通道”政策 可直接降低蔬菜售价

在回答记者“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期限问题时,王繁己回答说,在***和省**没有**新的调整意见之前,此次“绿色通道”政策将继续执行。他说,自2004年经省**批准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来,全省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累计减免通行费9.7亿元。对大型客运车辆、邮政车辆、救灾车辆、化肥、电煤运输车辆等各类车辆政策性减免通行费共计3.1亿元。预计落实此次***40号文件精神后,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从原国家规定“五纵二横”20条1748公里增加到全部收费公路共47条5222公里,全省收费公路将年新增“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额约1.8亿元。

“交通运输成本是流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可直接降低蔬菜等农产品销售价格,如从酒泉运洋葱到广州,每斤可减少成本0.6元左右。”王繁己如此表示。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