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警示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程志云 就在近日,银监会下发了一纸《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客户要严把门槛,将目标客户**还款来源作为放贷的基本前提,需要避免简单依据第二还款来源作为选择客户的基础;其次,严格抵押物准入制度,审慎选择抵押物并合理确定抵押期限和抵押率,防止非法和无效或有纠纷的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物。

与此同时,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动态监控和持续跟踪;并完善抵押权设置的法律手续,通过合同形式防范抵押悬空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监管层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引发的问题不断出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屋抵押类贷款造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例如,曾经出现过一些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拆迁时,房主并不将信息透露给银行,房屋拆迁后,贷款人也就**还*的情况。而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不够审慎规范,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风险。

而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指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是以房屋抵押作为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因而,更加让市场担心的是房地产价格如果出现*幅下挫,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抵押不足的风险。

“尤其是以*近几年上涨之后的房价作为依据操作的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不容忽视。”该人士称。

据悉,银监会已经要求各个商业银行即刻系统梳理其各项抵押物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文本,全面清理存量房屋抵押贷款和抵押房屋,深入分析其现状和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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