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农保田”上山事件调查:愚弄政策骗上级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近有群众举报反映,浙江龙泉市出现“农保田”造在高山顶上的怪事。这些新开发的“耕地”不仅破坏山林生态,而且无法种植庄稼,留下了一片片光山头。目前,这样的开发还在继续。

地方**为什么要在高山顶上造地?严厉的“农保田”保护政策在基层为何走了样?“新华视点”记者赴龙泉进行实地调查。

“农保田”上山 林海变秃岭

龙泉是浙江欠发达的山区县级市,林业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5.14%,素有“浙江林海”之称。

驱车从龙泉县城出发往岩樟方向大山深处行驶,远远望见高山上大块秃地,在郁郁葱葱的山林中显得格外刺眼。据当地西街街道下樟村农民介绍,这就是**新造出来的“耕地”。

登上现场,记者看到,这座山头已被改造成梯田状,用石块垒成的梯田,层层叠叠,放眼望去颇有气势。当地一些村民介绍,这座山上的“耕地”是2009年下半年开发的,面积约有130多亩。原先这里都是山林,当时**说把它改造成可以种植水稻的标准农田。

“这里能种水稻吗?”记者询问。村民郑妹儿笑着说,“你看这块山头哪有水,而且都是沙石瘦地,没有养分。别说是种水稻,就是种玉米、地瓜、大豆之类的作物都会枯死的,怎会有收成?”

今年60多岁的下樟村民郑妹儿有2亩多承包山林被划入这块“耕地”开发。他说:“*****给了我每亩500元的补偿,允许砍下的树木归自己,答应造地验收完成后3年内就还给我们,**以后就**管了。3年到期时,我只能重新种上松树。”

道太乡位于龙泉市东北部大山深处。按照道太乡村民指引,记者来到该乡海拔800米左右的高山岭村东岙自然村。这里有两处大小山头已被开发成梯田,开发规模看上去要比下樟村大得多。

记者看到,这里开垦出的梯田,同样是沙石瘦地,梯田上种的蚕豆早已枯死,为梯田灌溉配套建起的水池和沟渠成了摆设。一些村民说,2008年开发时,把这山头上的树木全砍了,用推土机推成了一块块梯田。

“这些已枯死的蚕豆作物,是当时为迎接造地检查团验收种下的,之后就没有种过东西。”带记者察看的东岙自然村一位姓沈的老农说,“**干部明明知道这些山地不能种庄稼,还要这么做,这是在弄虚作假。”

这位老农说:“不仅我们村里有砍林造地的,别的村庄也有。你看对面那座山头上‘白云’状的东西,就是去年**新造的‘耕地’,估计有200多亩。”记者顺着老农指引的方向看到,只见远处崇山峻岭中有一道光秃秃的山岭特别醒目。

毁林建荒地 背后有利益

**为什么要在山上开发“耕地”?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山上的造地项目,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置换在平原低洼地区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农保田。开发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市里统筹,每亩指标可卖8万-10万元。

据了解,2009年,龙泉市立项的耕地开发规模有1.6万余亩。从2007年起,龙泉市以综合开发低丘缓坡的名义,大规模实施山上造地工程。

“在山顶上造地对生态肯定是有影响的,而且山上土质差、又缺水源,不能种庄稼,当时村里也反对。”西街街道下樟村委会主任郑新东说,看到这些茂盛的山林被砍伐很痛惜,但这是市里安排的项目,必须服从。“当然,市里也会给我们一些利益,造地竣工后,按实际开发面积,西街街道办事处每亩可得1000元,村里每亩可得200元的奖励”。

郑新东说,开发这些“耕地”由龙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开发费用一般每亩1.8万元,按开发面积计算,由**支付给开发商。其实,下樟村在山上开发的数量是很少的,有的乡镇开发更多。

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利民。他表示,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省内之间可以实行有偿调剂,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他说,这些山上造地项目都是坡度在25°以下的疏林地,开发出来的耕地主要用于补充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等非农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也有部分开发指标卖给一些用地瓶颈突出的经济发达县。

龙泉市农业部门一位农技干部对记者说,浙江省**对实行省内易地补充的耕地开发项目有严格的要求,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不仅要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并且特别强调新造耕地必须经得起耕作检验。但龙泉一些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当地**受利益驱使,重指标,轻质量,以至于出现把农保田造在高山顶上的荒唐事。

这位干部说,龙泉境内几乎都是高山林地,这里的山林土质、水源、地貌等条件不适合耕地开发,所以,开出来的“耕地”也大都只能白白荒废。“如果上面到现场认真查访,可以发现这种砍伐山林造地的情况触目惊心。”

“造地的目的就是为了种庄稼,如今换来的却是片片光山头。**难道就不想想这样做会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影响?”龙泉市一些群众表示不解。

当地一位林业部门的干部说,农保田上山现象的背后是基层**的利益驱动,新增一亩“耕地”指标,除去开发费用,就有数万元的收入,这对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是个不小的收益。然而,这种不顾实际的做法,破坏的不仅仅是山林生态和国家基本农田“占补平衡”政策的严肃性,也让**形象严重受损!

政策很严肃 执行走了样

记者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非农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需开垦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也就是说,实行耕地的“占补平衡”是各级**的职责和法定义务,开展土地开发垦造耕地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

浙江省十分重视保护耕地和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据浙土资发〔2007〕37号文件,要求基层**要切实加强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在规划开发垦造耕地方案时,要注重保护生态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涉及林地、滩涂的,还须征求林业、水利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然而,从记者在龙泉市采访发现的情况看,这些严肃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基层个别地方却未得到严格的执行。

龙泉市一位林业部门的干部说,开发垦造耕地项目主要由当地国土部门来抓,尽管规定涉及林地的要征求林业部门意见,但林业局局长还要听市里的。由于这是市**的“摇钱树”工程,在勘察、施工、验收等环节,各部门谁还会因为公家的事过不去呢?结果,上级领导得到的是“图、数、地”相一致、验收合格的“结论”,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龙泉市一些干部群众指出,过去平原低洼地区的农保田大多是可以种植稻米的良田,如今良田变成了山上这些不能种植的“耕地”。从表面上看农保田的数量没有减少,但实际上真正可以种植的良田却大大减少了。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钱文荣说,**开发垦造耕地的质量是执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关键,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目前,我国耕地总面积已逼近18亿亩红线,现在的“农保田”就是“保命田”。像龙泉这样在高山顶上开发“耕地”的荒唐行为,必须予以制止。“新华视点”记者谢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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