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范围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记者 苗燕

为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财政部日前扩大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

《**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符合规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财政按照贷款平均余额一定比例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其中,**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

财政部同日下发的《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至2012年,将费用补贴范围扩大到2255个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该网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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