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发商卖房预缴税费翻倍 或被逼降价销售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针对不同房屋类型,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提高1%至2%。也就是说开发商每销售一套房屋预缴纳税费增加。

商品房开发税负加重

此次下发的《通知》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从今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新标准预征土地增值税。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土地增值税,而此前的税率为1%。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适房、限价房等**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开发商多缴的税费,是否会转嫁到房价上?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国企开发商。他表示,**这一举措的目的是监管预售资金,收紧开发商的现金流,“让我们可支配的*变少。”他说,这样开发商就得想办法促销,**手头有足够用的资金。他认为在现在的大环境里,开发商把这提高的税费转嫁到房价上的可能性不大。

但这位开发商也表示,究竟有多少开发商能因此在短期内降价促销,尚难确定。

买房缴税需填**表

目前,对于购买的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可以享受1%到1.5%契税优惠税率。如果新购房是二套房及以上的,则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对此,《通知》中还规定,凡是按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住房**表》。

同时,地税部门将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查询结果如果显示该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再购房将不属于家庭**购房,不能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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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抽紧开发商资金链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副***陈志说,这个《通知》内容并不难理解,就是提高了开发商应预支的税款,由原来的1%提高至2%或3%。也就是说,如果一套房的预售价为每平米1万元,原来的税款为每平米100元,现在每平米要缴纳200至300元。陈志说,运转良好的企业,影响不会太大,而对于运转不好的企业,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但中国房地产联盟***陈云峰认为,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政策,对开发商影响却很大。他说,土地增值税在一个项目的成本中,占很大的比例。征收办法是售价减去成本的增值部分,并根据增值额度的增加,增值税也递增,*高要占收益部分的60%。而预征是根据售价乘以2%,每卖一套缴纳一次,等项目整体销售完毕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这部分*不如预售资金监管的*多,但这些*是被拿走的。”陈云峰说,有时土地增值税甚至超过开发商挣得的利润。因此,业内会普遍感觉到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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