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透明财政根除“小金库”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9月15日,广东纪委通报了省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情况。据悉,截至7月底,广东在“自查自纠零申报”和“**检查零问题”的“双零”地区和单位发现“小金库”96个,涉及金额3200多万元。

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堵住公共财政“外流”的口子,从**到地方,对于“小金库”的*理态度一贯是严查严处的。但指望各单位“自查自纠”清理小金库,是不太现实的,唯有严格的财务检查和审计,才能发现小金库的存在。

需要用*的时候,就根据“上限”提交申请报告,获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打入单位账户,怎样花由单位说了算,“要*”和“花*”是两张皮,挪用和截留现象屡禁不止。同时,各种公共税费的“上缴”以及国有资产的核定,都取决于“单位”的自我“裁判”,缺乏有效监督――这样的财务体制就为小金库的存在埋下了伏笔。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节约”不一定是真节约,节约的数字往往是以降低财政使用价值而“炮制”的;而反过来说,“亏损”也未必是真亏损,“分流”出来的*有可能就堂而皇之地入了小金库。

公共财政,一分都不能乱花。而小金库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从公共财政的大粮仓里“偷米”――财政预算管理有待规范只是“表象因素”,真正的根子在于,财政运行机制不够“透明”、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按照《预算法》,**的财政预算报告是通过人大审核的,但人大代表有时也缺乏知情权,向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都是简单笼统的,代表们只知道要用多少*,却不知道它们要花在哪里,短缺还是超支,会不会流入小金库等等。

只有建立“透明财政”,才能真正消灭小金库的存在。其实在此方面,已经有不少地方**展开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譬如,有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支出和**采购中,资金直接进入“卖家”账户,财政花出去的每一笔*都能在**时间进入监察、审计部门的视野,让监督部门代替纳税人随时盯住财政资金的流向。笔者以为,这种积极的财政改革举措,使原有的“走过场”的预算批准和财务监管制度,转变为多层次、多方位的实质性监督,比单方面的严查小金库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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