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村民挖断路原盐运不出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人民网潍坊11月3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昌邑市民王先生与两位合作伙伴去年从别人手里共同转包了昌邑市柳疃镇太平庄村2000亩盐田,承包期限为12年。“11月1日,本是我们盐场今年的第三茬原盐收获的日子,竟被村民挖断了路,所有的收盐车无法进入、原盐无法外运,我们蒙受了很多损失。”11月2日,王先生说,遇上这样的事,他已经不知所措了。

反映:村民挖坑毁路

2日,记者闻讯后赶到了昌邑市柳疃镇太平庄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与两位合作伙伴在太平庄村承包了2000亩的盐田。

在王先生承包的盐田南侧路上,记者看到路面上被挖出一个长约5米、深近2米的大坑,*宽处有2米,坑里面灌入了1米多深的水。挖出的土在大坑东侧堆起了一个高约2米的土堆。

王先生说,1日上午7时多,有五六十名太平庄村的村民来到盐田南侧的这条路上,他们还开来了一辆挖掘机。走到第二块盐田附近时,村民们停了下来,开始用挖掘机在路面上挖了一个大坑,如今道路只能容一个人步行通过。

王先生闻讯赶到现场,这些村民还在继续挖路,他不敢过去阻止,无奈之下拨打了110**。当地派出所随后出了警。

焦急:原盐运不出去

王先生说:“这条道路是我们盐田向外运盐的**通道。现在正是第三茬盐出盐的关键时节,村民突然给挖断了路,这让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这条道路也是其他4家盐场向外运盐的通道,现在大家只能把盐垛在垛台上,一车也运不出去。”

记者看到大坑西侧靠路处有4个盐池的砖头墙被拆出一个口子,盐田里都是亮晶晶的结晶盐。

王先生向记者解释说:“现在风大,如果不及时收获,盐就成了板状,根本收不起来,4个盐池能产300吨盐,现在道路被挖断了,我们只能把这盐池的围墙拆开,忍痛把盐田的水放干,变成临时通道,为的就是赶紧进去车,收获其他盐田里的盐。”

王先生表示,这个通道承重能力有限,原盐根本没法运出,他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王先生说:“这条道路是我们盐田向外运盐的**通道。现在正是第三茬盐出盐的关键时节,村民突然给挖断了路,这让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这条道路也是其他4家盐场向外运盐的通道,现在大家只能把盐垛在垛台上,一车也运不出去。”

记者看到大坑西侧靠路处有4个盐池的砖头墙被拆出一个口子,盐田里都是亮晶晶的结晶盐。

王先生向记者解释说:“现在风大,如果不及时收获,盐就成了板状,根本收不起来,4个盐池能产300吨盐,现在道路被挖断了,我们只能把这盐池的围墙拆开,忍痛把盐田的水放干,变成临时通道,为的就是赶紧进去车,收获其他盐田里的盐。”

王先生表示,这个通道承重能力有限,原盐根本没法运出,他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原因:村民要收回“多余”盐田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说,2001年太平庄村委将虾池向外承包,并改造成盐田,从2002年开始实施,面积2000亩。*近有村民测量称,盐田的实际面积为2400亩,比合同上多出400亩。部分村民要求“收回”这400亩,所以在路面上挖了大坑,将盐田东侧的400亩盐田隔离了出来。

据介绍,一个月以前就不断有太平庄村的村民找王先生“协商”收回400亩盐田。王先生说,当时签订合同时面积只是粗略估计,是以东西南北“四至”为准确的划定标准,这400亩盐田都在这个范围内,所以盐田是他承包范围内的,“归还”一说没有道理。

一开始,村民声**先生跟村委的合同是假的,王先生就跟村民拿着承包合同到昌邑市***柳疃司法所进行鉴定,结果司法所明确表示承包合同****。在多次与王先生协商未果后,村民圈起了400亩盐田,并阻断了王先生盐田附近的道路。承包人租赁合同手续完备

据王先生介绍,2001年1月9日,**任承包人王某与太平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年。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上看到发包方为太平庄村民委员会,租赁方为王某。合同写道:“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投资将甲方现有虾池改造为盐田并就此达成如下协议: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自200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租赁面积:东至灌沟中心、西至排沟中心、南至南路南边、北至陈松利盐场,折合面积2000亩。”这份合同分别有太平庄村村民委员会的**,王某的签字、手印,监证机关“昌邑市***柳疃司法所”的公章。

王先生说:“我和两位合作伙伴是于2009年11月9日从王某的手里转包过这个盐田来的。对于这件事,原发包人太平庄村民委员会都同意了。”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盐场转让协议上看到了见证人“昌邑市***柳疃司法所”的公章和太平庄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还有“同意”字样。镇党委协调五次仍然未果

记者联系调解过此事的昌邑市柳疃镇党委薛副书记。

他说,10月29日,五六十名太平庄群众代表来到镇委,反映该村盐田承包合同混乱,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两部分承包的盐田比合同**多出600亩,其中王先生的盐田多出400亩。由于近几年盐价上涨,而且承包合同混乱不清,当初签订合同时盐田面积被缩小,群众代表们要求承包商对多出的盐田,向村委交纳450元/亩的承包费,否则就要将多出的盐田归还村委。承包人则认为盐田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要向村委交纳承包费,只能按照80元/亩的价格标准交纳。

他说:“我们已经为他们调解了5次,初步定在300元/亩左右,但是承包人对这个协议并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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