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昨天从获悉,根据***有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要求,该行进一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政策。针对购买*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付款比例不低于30%。针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建行将大幅度提高*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建行称,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和供应紧张的地区,将按照当地**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建行将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建行表示,将综合考虑房价和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将进一步提高*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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