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拟发债券 香港研究人民币资金回流机制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金管局今年2月诠释内地政策,确认所有境内外及海外商业机构,均可在港发行人债集资。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合和公路基建计划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有望成为*家非金融机构发债体。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认为,非金融机构透过离岸发债筹集人民币,再透过直接投资渠道回流内地,是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的一大突破,此先例有望成为蓝本,加上往后其它商业机构发行人债,期望未来可制订新管理办法,确立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以及令香港人债市场更趋多元化。她期望回流机制今年底能够得出成果。

香港2004年开始发展人民币业务,到2007年*只人民币债券登陆香江,至今累计发行额度已达370亿元人民币。撇除去年由财政部发行的60亿元人民币官债,其余均属于内地银行或外资在内地注册的法人机构,而集资所得均流入内地作资本用途。香港金管局今年2月诠释内地政策,确认所有境内外及海外商业机构,均可在港发行人债集资,而一旦资金涉及跨境调拨,则需要内地监管当局审批。

商业机构发人债料续来

合和公路上月底突然宣布发债计划,旗下合和公路西岸干道第三期项目,将投资56亿元人民币,故计划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两年期的人民币企业债券。市传该公司上季已透过银团贷款筹组39.3亿元人民币,估计人债发行额度约为10亿元人民币。

梁凤仪表示,现时商业机构集资后以FDI投资内地,仍需按个别申请进行审批。她补充,合和发债的先例具重大意义,随着市场出现更多类似的发债例子,希望未来可以制订成为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

在人民币**化的进程中,内地透过推出跨境贸易结算,以及其它扩大试点至**地区,将人民币作为支付币种逐步渗透至境外市场。然而,市传内地正研究“小QFII”安排,让境外资金能够透过基金形成投资A股市场,市场关注新安排将会在境外市场重新吸纳人民币资金,再流回在内地体系里,与人民币走出去的原义背驰。

*终目标成为离岸中心

梁凤仪认为,个人或机构持有人民币资产,惟资金不能回流至内地,将不会体现人民币的真实价值。**目前正研究如何让人民币金融产品筹集的资金,投资在内地的人民币资产,即**人民币的回流机制。她补充,香港人民币业务的*终发展目标,是成为一个活跃的离岸中心,体现人民币的价值及对冲风险,届时资金便无须回流内地。

在发展中,*决条件是令香港的人民币产品更多元化,除了目前存款及债券等工具外,亦需要**基金、保险及证券等产品,继而吸引更多海外资金采用香港的平台,推动人民币货币基础更趋庞大。

梁凤仪估计,目前香港人民币的规模较细,即使基建设备上已可应付所需,但亦难以支持高流动性及交易频率较高的产品,故相信商业债券、汇率及利率挂钩的场外交易产品先行。她补充,期望回流机制今年底能够得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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