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亿地方债亮起红灯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记者 武岩生 实习生 康英

银监会主席***日前介绍,至2009年末,地方****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去年地方财政中,土地收入1.6万亿,地方**总量7.2万亿。而随着“国十条”等房地产调控一系列“组合拳”的亮相,业内外对于地方**的偿债能力担忧也日益浓重。

地方**是否付得起高额利息?

假如我们按照6%的利率计算,地方**今年需要支付5280亿元的利息,也意味着从土地获得的近1/3资金都付了利息。

而楼市调控之下**土地出让也越发捉襟见肘,地方财政将面临着**压力。

据称,一些政资平台等方式举债已接近极限,地方**性债务率已高达94%,个别县市债务率甚至已经超过400%。“可用于偿债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各种税费及土地出让金,而后者占到了财政的30%-50%,*近土地财政的减少,确实给地方**带来不少偿债压力”,知名经济学者刘杉表示。

刘杉同时指出,地方**负债,不仅包括7万亿的银行贷款,还包括通过城投平台从股市等处得来的**,还有一部分去年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

如果把这些都加起来,有声音猜测,中国地方**的债务总额已超过8万亿元,甚至已经达到了10万亿元。

采访中,专家也表示,不应过于悲观地认为地方**债务率高就会出现债务危机。“问题的关键在于,债务和经济的增长能否保持一个良性循环。如果财政经济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存量的债务风险是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削减、释放的。”

有专家分析,这些有巨额债务的地方**,很可能走“借新债还旧债,把偿债压力后延”的路径,或者借助目前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减少债务负担。

采访中,刘杉也分析认为,如果土地出让金继续大幅减少的话,不排除地方**通过开征“房产税”等税收种类,以期增加财政收入。“不过这对于地方**而言,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此外,还有许多法律藩篱需要破解”。“有一点可以确定,我国地方债务不会出现希腊那样的系统性风险,如果债务进一步恶化,国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代缴贷款等方式来进行化解”,刘杉认为。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即使地方**平台的负债为7万―8万亿,相当于GDP的20%多,加上名义指标的公共债务余额,即**债务占GDP的40%,尚不会出多大事。

地方债的灰色生存

7万亿负债的曝出,也让人们再次聚焦地方**平台近年来的灰色生存路径。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去年6月末,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合计设立8221家平台公司,其中县级平台高达4907家。“尽管地方****平台由来已久,但在去年中国的4万亿投资计划中,实际上也是给地方**开了一个口子,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地方**的债务。”一位专家如此表示。

而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看来,“只要**间财政关系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地方**要生存下去,总是需要想办法**的。”

如果严格限定的话,地方举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是不允许赤字和发债的。刘杉也表示,地方**作为担保来贷款,根本就是无效的。“地方****平台存在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是机制转换和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加上地方可用财力不足的压力。”

贾康也认为,其实,地方**平台是过渡性产物,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但是迄今为止,其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

应由民间资本接棒?

在解决地方债务的具体操作层面,贾康也给出了意见:“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打造一套可控风险和可持续的地方“阳光**”的制度和法纪。

分析解决方法时,刘杉表示,地方**平台不可能戛然而止,对于存量贷款,需要加强监管,将风险化解到*低程度;而对于新的贷款需求,要严格控制总量。“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是要抑制地方**的投资冲动,让其回归监管、规划、审批功能,而投资、开发、建设环节,应靠启动民间资本来解决。”

而就在昨日,国务院办公厅网站上,也首次登出了“非公36条”的信息,这被看作是监管层着力启动民间资本的重大信号。

银监会开出“四步走”药方

其实,对地方债风险的认识已经传递到*高决策层。

今年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提出,尽快制定规范地方**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同月,央行行长周小川警告,相关问题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地方**的**平台无法偿还债务,给银行带来不良资产并造成其他问题。

而就在日前,银监会“四步走”的方针已经确立,对地方债的彻查活动已经开始,7月就会有结果。

按照计划,4月底之前,商业银行要提交一份地方**平台贷款阶段性自查报告;5月份,银监会**平台整顿向国务院做阶段性报告;6月底之前,各金融机构要完成“解包还原”和重新立据等整改工作;7月银行上报结果;9月底之前必须完成对地方**平台贷款的五级分类工作;年底之前完成贷款核销。

采访中,专家普遍表示,地方债务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此番刹车需要很有艺术性,才能规避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移,或者地方财政爆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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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0901地方债4月30日起支付利息

本报讯 2009年河北省**债券、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债券、2009年陕西省**债券于4月30日支付利息,债权登记日均为4月29日。

上述债券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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