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建厅:广州深圳外来工有望申请公租房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进行规定。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英松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焦点一:

哪些城市有条件?

根据《意见》,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主要针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满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范围。哪些地区目前已经有这样的条件呢?对此,陈英松表示,珠三角地区的外来人口比较多,特别是对于技术工种的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有条件的城市将其纳入**范围,务工人员能够长期住在这里,那么可以很好地留住人才。

“但具体到哪些城市有条件,这还是要各个城市视自身情况而定。”陈英松称,就目前来说,广州和深圳是有条件将符合标准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范围的。比如设定一个分数,只要达到了这个积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制定这方面的标准。“目前这只是一个方向,今后要逐步将其纳入范围。”

焦点二:

公租房比例多大?

广东省今年计划建设廉租房2.73万套,经济适用房1.61万套,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同时,计划建设的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也已经远远超额完成,其中深圳的公租房建设已经超过了1万套。“**在明年和后年,公租房将会成为**性住房的主导,占的比重将会比较大,但‘重头戏’具体占**性住房的比例是多少,目前暂时还未定。”陈英松说。

既然作为“重头戏”,那么公共租赁住房在广东省“十二五”规划中比重有多大?陈英松表示,目前已经委托相关规划院和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制定规划。经过初步调研,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和计划,正在制定细则当中。根据初步汇总,将拟定低、中、高三级方案。其中,低方案以基础数据为准,再在基础上根据各地城镇化水平、今后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制定。同时,根据大规模的**性住房建设要求制定了高方案。“根据各地汇总的数,公租房建设主要集中在深圳和广州,其他的地级市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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