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月实施“国四”标准 非国四不能上牌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天从北京方面获悉,由江苏省提交***的《南京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报告》7日已获原则通过,相关文件正由国家环保部依法走程序,很快将会正式下达。这意味着南京将从10月1日起对所有在该市办理注册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油车和燃气车,以及新购的公交、环卫、邮政等柴油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非“国四”标准的机动车将不能上牌。南京将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国内第四个施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城市。

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按照国家规定,柴油车实施国四上牌的时间为2011年1月1日,汽油车为2011年7月1日,南京则分别提前了3个月和9个月。这是该市自2000年提前实施国Ⅰ标准、2005年和2008年按时实施国Ⅱ、国Ⅲ标准后,再次提前对新车排放标准予以提升。

据了解,相较于国Ⅲ标准,“国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需在国Ⅲ标准基础上再降30%~50%,而从国Ⅰ到“国四”,机动车单车污染物排放累计降低97%以上。与新标准相配套的“国四”标准油料的提供工作,已在省**协调下紧锣密鼓地进行。

南京环保部门此前已通过本报多次向社会通报了南京提前实施“国四”的信息。此次通过本报再次提醒机动车销售商,提前做好库存国Ⅲ车的销售和转出工作,以免造成损失。虽然国内已在今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国Ⅲ标准以下轻型车车型,但就“国四”车型来说,仅轻型汽油车也有近5000种。经销商和市民可到机动车环保网达标车型查询栏目的“国四”栏里,查询你经销或购买的车型是否可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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