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26日消息,银监会**担保部副主任文海兴在周日举行的2010担保业发展高峰**上表示,**担保业在监管方面尚存监管真空,一些不从事**性担保业务但机构名称中含有担保字样的机构无法纳入监管范围。
文海兴表示,根据《**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的监管对象是**性担保机构,因而对一些不从事**性担保业务但机构名称中含有担保字样的机构无法纳入监管范围。文海兴随后对其危害进行了分析,他称,这类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会直接影响**性担保行业的整体形象,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为此,文海兴透露了相关部门下一步的监管思路,将采取适度审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和政策扶持,支持担保机构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由各地监管部门确定机构准入资本门槛,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只与持证的担保机构合作;对**担保机构的资本、担保准备金、信息披露等实施持续审慎监管。
目前我国**担保业处于初创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文海兴表示,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即“异化”现象严重,名不副实,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却不做担保业务,许多担保公司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担保机构多数规模小,担保能力弱;部分担保机构经营部规范,信用度不高一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