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从中介获取2.5万余条个人信息受审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公司老总宋喜林为了开展业务,跟朋友要了2.5万多条个人信息,并将信息分发给员工用于联系业务。昨天上午,他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海淀**受审。检察官现场解释了信息共享和非法获取的界线。

40岁的宋喜林是山西人,大学本科文化,是北京嘉业立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宋喜林在海淀区上地嘉华大厦房间设立北京嘉业立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了开展公司业务,他从杜女士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5万余条,并将信息分发给公司员工,用于联系业务。8月13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上门检查,在宋喜林的电脑里发现大量个人信息,遂将其抓获。因为宋喜林没有提供住址和联系电话,杜女士目前没有到案。

“我认罪,但是我不想犯罪”,宋喜林说,他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现货**理财代理,主要通过给代理公司介绍客户从中提成。由于公司刚成立时没有客户,他找到以前认识的房屋中介员工杜女士,让杜给他点个人信息,杜女士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宋喜林2.5万余条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宋为了表示感谢,请她吃了顿饭。此后,宋喜林把这些信息分发给手下,让公司的15个业务员按照这些信息到处打电话推销理财产品。

“一单也没谈成”,宋喜林说,到案发时他的公司还一直在赔*,因为每个月要给业务员每人开1500元的基本工资,如果业务员招徕了客户,他们可以从代理公司拿到手续费的20%作为提成,但直到案发为止还没有联系到客户。

宋喜林的辩护律师表示,宋喜林获得的信息是从房屋中介处流出,说明个人信息已经被二次或多次泄露,宋喜林并不是**的获取者,而且是在小范围内使用。此外,现在电话推销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只是给个别公民带来不愉快的感受,宋喜林并没有因此带来收益,这与花重金购买个人信息,然后去伤害或诈骗他人相比有很大区别。

宋妻昨天也到庭旁听,看到丈夫回头嘱咐“保重”忍不住抹起了眼泪。宋喜林说,他们夫妻俩都是“北漂族”,这件事给家庭造成了很大压力,现在负担都是妻子在承担,因此希望法官能让他尽快回到家庭。庭后,宋喜林称“现在心情很不好”,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此案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说法

中介换客户信息属于非法获取

如何界定是正常的信息共享还是犯罪?检察官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新增的法条,是否获罪,并不以花*购买还是无偿获得为标准,而是以是否有资格获得为准,如果没有资格而获得,即构成犯罪。比如目前很多房屋中介之间互换客户信息,也属于非法获取。

追溯来源,此罪名的上游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包括从国家机构、银行、医院、民航、金融机构等流出的个人信息等。但由于目前很多信息是通过二次或多次转手倒卖的,在取证上存在难度,因此如果没有证据表示信息泄露的源头,是难以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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