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二男生给女生传纸条 被罚千元开除学籍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记者 张小莉 吴鹏 今报记者 赵丹

“俺儿子因为上课给女生传纸条,学校让交了1000元‘管理费’,没几天,学校又通知说让把儿子领走。”兰考县的焦师傅反映,在开封市兰考县创新中学上学的儿子被学校退学了。

10月24日,民生频道《小莉帮忙》前往兰考进行帮忙,校方同意退还焦先生1000元*,并让其儿子继续回来上学。

儿子传纸条 学校要开除

24日,张小莉来到了开封市兰考县小宋乡焦师傅的家中。“就是男女生之间传纸条,倾诉一下爱意。”焦师傅说,两个月前的**,儿子小林回家后情绪不对。他给学校校长打电话了解情况得知,孩子给女生传暧昧纸条,被劝退回来了。

这个消息令焦师傅很震惊,他再三向校长求情,而校长说,“你拿1000元*,把孩子送来吧”。

无奈之下,焦师傅凑够了1000元*,给学校送去。孩子得以再次上学。可是,没过几天,学校又打来了电话,说他的孩子又犯错误了,让他来领走。

校方同意退“管理费”

学校收小林1000元*的名义是什么?“管理费。”焦师傅向小莉出具了一张收据。

小莉看到,上写“高二四班×××,管理费”的字样,落款是“范”。对此,开封市兰考县创新中学校长左瑞亭承认,这张收据确实是学校开的,“这是一个押金,他要是不上学的话就把这个*退给他”。

左瑞亭表示,学校只针对小林一个人收取了管理费,原因是小林多次违犯校纪校规――把头发染成红色、穿奇装异服,还跟女生手拉着手在校园里走,学校已经管不住了。“我们是想吓唬吓唬他。”左瑞亭说,“*现在就可以退给他。”

学校罚得相当荒唐

那么,学校收取1000元的所谓“管理费”的做法妥当吗?

昨天,记者咨询了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他认为该校对学生罚款1000元的做法相当荒唐。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当然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

该学生及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学校退还罚款,并就该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老师,我相信您的本意是好的

“一日为师,**为父”。发自内心地说,我们都很尊师重教。

妞妞被老师体罚,让春梅想起了她的小学。春梅上小学时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那时,很多家长对老师说:“孩子要是在学校捣蛋了,您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千万别客气。”

那名即将退休的老师,估计也听家长这样说过。但是,那位老师却忘记了一点:现在的学生自尊心更强,个性更强,需要的是因材施教、展示他们的个性。所以,老师,您的教育方法也该与时俱进了。

小林被学校劝退,让赵丹想到了她的中学。赵丹说,她上中学那会儿,班里也有互传纸条的事儿。对于那些调皮的学生,学校老师也用过请学生家长、大会上点名批评的招数。但是,罚学生家长交“管理费”倒真是没有见过。所以,老师,您的教育方法恐怕有点不太合适。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老师的初衷都是好的,想让他的学生好好学习。但是除了体罚、罚款、开除,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呢?

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们,遇到“问题”学生,您要是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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