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中国联通宽带套餐工商部门将展开调查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10月12日,本报刊发消息《邓女士:****宽带绑定手机卡强制消费不合理》,报道刊发后引起很多联通宽带用户的关注,纷纷致电本报反映自己也曾有类似经历,这些宽带用户想知道:****宽带绑定手机卡消费活动是否合理。

邓女士10月11日在****呼和浩特分公司金桥营销中心续交宽带包年费用时,该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她办理完流量为3兆的包年820元套餐后,又给了她两张手机卡,告诉她这两张手机卡中其中一张已经和其家中的固定电话绑定了,要求必须在网2年,且每月交27元;另一张每月交13元,必须在网1年。针对此事,****呼和浩特分公司金桥营销中心一位王姓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10月1日起,我们执行两套宽带套餐费用,一种是2兆包年,费用为1280元;一种是3兆包年,费用为820元,该套餐绑定两张手机卡,每张手机卡****赠送50元话费,目的就是吸引客户成为****的手机用户。这两种套餐,用户可以自由选择。”

对此,邓女士认为:“由于家人都不想更换现有的手机号码,所以这两张手机卡根本没有用,当我表示不需要这两张卡时,工作人员却说手机卡与宽带是绑定的,不要不行。这就意味着,这两张手机卡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即使一个电话不打,也要按月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果选用流量为2兆的,宽带网速太慢,而且费用还高,而流量为3兆的宽带费用比2兆的还便宜。为了让宽带更流畅,用户大多会选择流量大的套餐,可是****却用绑定手机卡的方式强制用户拨打电话来进行消费,这种行为不合理。”

昨日上午,邓女士将10月11日交纳宽带套餐费用的票据交到了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该科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指出,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该工作人员还说:“即使是搞优惠活动,也是企业的经营活动。这两种收费标准体现了一种差别对待,等于变相地限制消费者必须接受这种服务。”

就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近一段时期,工商部门接到了多名消费者同样的投诉,就此情况,我们已经向上级工商部门进行了逐级上报,工商部门也将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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