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续 每年只获赔1200元

2011-08-05来源 : 大众网 作者: 1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17日讯9月14日,本报《20多名“失业”司机讨经济赔偿》一文报道:528路公交线路取消,厦门特运顺联公交交通有限公司和司机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对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年限等问题,一些司机认为不合理。

前天上午,原528路公交的十几名司机来到特运顺联公交交通有限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司机老陈和小金告诉记者,公司法人代表林总的答复是,和司机解除劳动合同,对离开的司机,按照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1200元的标准,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算起;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不给赔偿。

如果以此标准,老陈是2008年才签订劳动合同的,获赔的年限是3年,他只能拿到36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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