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获得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作为国内*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6日获得了央行颁发的国内*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这是记者26日从支付宝方面获悉的。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支付宝获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内又称'支付牌照')覆盖了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卡收单等多种支付业务类型。

央行官网信息同时显示,支付宝获得的'支付牌照'在2016年5月2日前有效,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上述支付业务。

'这是一个众望所归的消息,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支付宝ceo彭蕾表示,'《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对支付宝7年勤奋和自律的褒奖,服务好客户依然是支付宝*关注的核心。'

央行此前公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使非金融机构申领'支付牌照'一事备受关注。2010年6月,央行对外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2011年9月1日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根据支付宝方面提供的数据,截至2010年12月,支付宝注册用户数超过5.5亿,日交易额超过25亿元,日交易笔数达到850万笔。

此外,来自央行官网的公告显示,与支付宝同时获得国内*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共有27家非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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