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北新闻网讯 10月27日,记者从辽阳市*****举行的限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1月1日起,辽阳市将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制度。
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辽阳市建城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广大市民不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区域内、*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对在禁放地点、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500元罚款,对构成违反*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燃放安全操作规程的,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辽阳市**希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限放的规定,从自身做起,为打造文明、和谐、优美的辽阳做出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辽阳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就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辽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针对目前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随时随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干扰广大市民日常生活的现象,日前,辽阳市****了《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暂行规定》。10月27日,辽阳市*****举行了限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副***刘义介绍了《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根据《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暂行规定》,辽阳市在哪些地方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辽阳市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是如何划定的?对违反《暂行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如何进行处罚?
答:根据辽阳市人民**令第号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辽阳市将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制度。禁放就是要求广大市民不要在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米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公共停车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重要军事设施、输变电设施和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医疗机构、疗养院、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旅游景点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林地、绿地、苗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就是要求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市**明确规定,本市建城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安管理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燃放安全操作规程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辽阳市将如何规范管理烟花爆竹制品的销售?
答:禁放区域外的烟花爆竹销售不在此规定管理范围,继续销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由各发证安监局收回,不再销售;春节期间的临时销售由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前提下,确定临时销售点。各区安监局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业户凭证在指定地点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烟花爆竹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者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涉及其他部门的将通报公安、城管等部门,由其处理。
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如何加强管理,保护辽阳的城市环境卫生?
答:依据《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有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的白塔、文圣、太子河、开发、河东5个分局按照管辖区域,22个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负责限放区的综合检查执法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及主要区域巡查管控,对发现的非法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销售、燃放行为,限其及时清扫燃放遗留物,并处1000元以下行政处罚。同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或安监部门通报情况,做好现场保护,移交公安部门或安监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