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改善型二套房最高贷40万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上海10月13日电记者13日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机构已经下发了《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再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

上述《通知》还规定,对购买*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对于*套房的认定,则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此外,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