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月15日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东省银监局以及地税部门,于10月15日上午11点公布了该市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地方调控意见,包括限制居民购房套数、实施限制贷款、差别性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及扩大**型住房等四大措施。

具体的限购措施有: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非常住的外地家庭和个人不得购买商品住房;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购买商品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住建部门2006年171号文登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限制贷款方面,广州市将严格按照***在29日**的调控政策执行。另外,公积金贷款也将同步进行差别化信贷,90平方米以下住房可申请2成*付,90平方米以上*付比例为3成;第二套房贷的*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三套房不得申请贷款。

土地增值税方面,则会对经济适用房不征收,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税率征收,非普通商品房按照3%征收,别墅按照4%的税率征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言人表示,实行限购主要是为了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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