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部门澄清:对市民合理就医并无限制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东方网记者乔礼11月8日报道:近期,不断有市民向上海市医保管理部门来信来电,反映本人或其家属在上海市医保**医院就医时受到诸多不合理限制,请求医保管理部门给予帮助。上海市医保管理部门在进行调查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澄清。

现象一:部分医院限定门诊配药金额

市民沈先生来信反映其爱人患精神**症,需要长期服用药物。以往就诊时,医生一般开给她一到两周的用量,但*近一次就医只开了两天半的用量。病人无奈频繁往返,徒然增加了他们的交通费、挂号费支出。当询问医生“为什么不能按以往用量配药”时,得到的答复为“这是医保部门的规定”。

现象二:少数医生要求医保开药须加挂自费号

市民刘女士来信反映其到本市某家三级医院就医,用医保卡挂了该院擅长中医乳腺疾病的某个**门诊号。就诊时,该**只给病人开了一周的**用量。病人提出因路途远、交通不便,能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多开两周的用量,该**同意了病人要求,但提出要病人以他人的名义再自费挂两个**号。后经医保管理部门查实,发生在刘女士身上的这种“怪现象”并非个案,这位**对待其他需要开药超过一周的病人也如法炮制。

现象三:部分医院擅自限定住院时间

晚期肿瘤患者叶先生由家属代笔,反映其痛苦的住院经历。因肺癌并发疼痛、肺部感染、褥疮,叶先生先在甲医院住院。两周后甲医院要求其必须出院,理由是住院两周已用完了医保“定额限制”。万般无奈下,他被迫转院至医生为其联系好的乙医院继续*疗,又过了两周,乙院以同样理由又将其转至甲院。每次入院都被要求做全身检查,病人和医保基金都增加了费用支出,更加重了叶先生身心上的痛苦。病人很不解也很气愤,医保为何有如此不近情理的“定额限制”的规定?

医保并无“定额限制”之说

近期,类似情况在其他一些医院也时有发生。对此,上海市医保管理部门解释,为**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平衡和发挥*大效率,市医保管理部门对各医保**医院确有总额预算管理,但对参保病人在就医环节上历来要求**医院因病施*、规范医疗、合理检查用药。本市医保管理部门郑重指出,医保基金是有限的公共基金,为切实**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合理控制和使用医保基金,**浪费,关乎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据医保**介绍,部分医院采用消极、简单化的管理,规定门诊医生一次开药不得超过一定金额,造成医生不能按医疗常规开药,扭曲了正常的医疗行为。部分医院用限制配药额度的办法人为增加了病人就诊次数,籍此造成医院工作量逐年上升的假象,并影响管理部门的决策。而个别门诊**要求病人多挂号,主要是为了应付医院的绩效考核,用没有发生其他结算费用的自费号来增加门诊就诊人次,在数据上造成门诊次均费用低的假象。以医保“定额限制”之说为由,要求住院病人转院也纯属无稽之谈。在病人因被迫转院增加费用的同时,医保基金也增加了支出。部分医院通过上述手段降低平均住院日、均次费用,既能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考核,又能增加床位周转率,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上述来电来信反映的共性问题,是对当前市民就医现状的一种真实反映。部分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采取这种次均费用“一刀切”的做法,对医生及其所在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进而对市民看病就医进行诸多限制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严重损害了市民的切身利益。基于某些**医院存在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的情况,医保管理部门认为,医院应通过完善管理、规范服务,挤出不合理医疗的“水分”,缓解市民就医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因病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切实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支出,**简单规定每人次配药限额或住院期限的不合理现象。医保管理部门也将继续关注此类问题,并联合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加强监管,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构建健康、有序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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