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虎:解析土地财政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什么是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包含两部分。一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如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和建筑业等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等。目前地方****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和建筑税,高的已达到地方税收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二是与土地有关的**非税收入,如土地租金、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建设基金,等等。目前地方**看重的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占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的比重,已达百分之四五十,少数地方甚至超过预算内收入。

以上两部分收入有内在的联系,地方**出让土地获得非税收入出让金,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得到土地搞开发,又可以增加**的房地产税和建筑税。对地方**来说,这似乎是个良性循环。在这个循环中,源头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显然,要维持这个循环,就必须不断地出让土地,否则就要中断循环。而要不断出让土地,就要不断地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可见,土地财政机制是土地扩张与征占的机制。

此外,地方**用征收和储存的土地,向银行抵押**,是现在很普遍的做法。但这已不属于土地财政范畴,而属于土地金融。地方**土地金融的**额,可能已高于土地财政的收入,这也是促使城市土地扩张,征占农民集体土地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而对未经出让的土地,能否抵押,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凡法律没有明确许可的,地方**都不能做。因此,严格说来,地方**的土地**活动,大多并不合法。

土地财政的实质

土地出让金是若干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实际上是**向企业***收取若干年的地租。而地租是对企业当年利润的扣除,属于社会初次分配范畴。对企业而言,一次集中交纳若干年地租,意味着预支未来利润,属于负债经营。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是靠银行贷款支付土地出让金,负债的性质一目了然。即使是用自有资金来支付,本质上仍然是负债。企业如果经营得好,有稳定的**,可以逐步清偿这笔负债;如果经营不好或者破产了,这笔负债就不能清偿,如企业再生产因此中断,*终还会转化为银行的坏账,成为整个社会的问题。按有关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把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使负债得以清偿,甚至可以从中获利。但是,这不过是负债在企业之间的转移,转移的结果,负债的规模还可能被放大。

房地产业的情况有些特殊,开发商在出售住房的同时,把对土地使用权的负债也转移出去了,甚至还可能从中大赚一笔,但接手这笔负债的不是企业,而是消费者。一般工薪阶层都要向银行贷款,才能支付房价,负债的性质也是一目了然。消费者要用今后数年乃至数十年的收入,才能逐步偿还这笔负债,个人和家庭的消费能力、生活水平也会相应改变。在此期间,如果因变故而无力偿债,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不幸,也会增加银行的坏账,成为社会的问题。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出让土地所获得的每一笔收入,都有一笔企业或个人的负债与之相对应。就是说,**用土地出让金搞建设,是以透支用地企业或个人的未来收益为前提的。前已述及,现在地方财政与土地有关的税收,是以土地出让为源头而展开并实现增长的,因此不难做出如下判断:所谓土地财政,实质上是一种依靠透支社会的未来收益,谋取眼前发展的发展方式。形象的说法,就是“寅吃卯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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