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祥毅:“好心提醒”还是“强制建议”?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南京教师展示文明礼仪。

昨日江苏邳州市教育局“禁网门”事件掀起一波尚未平息,今日南京市教育局“给中小学教师的15条礼仪建议”一波又起,惹来纷纷争议。

昨天,南京市教育局下发了一份《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内容涉及形象与举止礼仪、办公与教学礼仪两部分,涵盖教师的着装、举止、教学、社交、网络等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

《建议》提出教师着装“六忌”:“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对教师的坐姿提出“五忌”:“忌争先”、“忌满座”、“忌叉腿”、“忌乱伸”、“忌先走”。 阅罢新闻,笔者对其中的许多礼仪规范也是不敢苟同,颇为教师不平。穿着暴露固然不可取,坐姿、站姿都要“忌满座”、“ 忌叉腿”,讲课都要“不坐着、不靠着,也不过多来回走动”也未免管得太宽了。可是仔细读来才发现,文中“建议”一词原是用的如此巧妙、意味深长,正显出南京市教育局的“狡猾”之处。

所谓“建议”,就是向有关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张。那么南京市教育局应该有向教师表达自己主张的权利。但是既然是“建议”,“有关方面”也有接受建议和不接受建议的权利。这样说来,对于“15条礼仪建议”,南京市的中小学老师们可以选择接受建议、不接受建议或部分接受建议,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强迫。如此说来,南京教育局此举只是,也只能是一个 “好心提醒”。

可是现实中很多情况往往是,有关部门凭借自己的**以“建议”之名,行“强制”之实,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譬如,倡导自愿捐款,往往是强行从工资扣除。事到如今,且不妨看看相关部门下一步将如何作为。倘若相关部门将“建议”升级为所有教师必须遵循的“规定”时,教师们就应该与相关部门对所谓“建议”内容的合理性甚至是合法性进行商榷,并就其中不合理或不合法的部分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改正或废除。目前而言,老师们,这“15条礼仪建议”暂且当是一个“好心的提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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