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相关部门了解到,重伤人员医疗费由保险公司与水泥罐车方面先期垫付,没有出现医院催缴现象。集宁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认定仍在进行中,10个工作日内得出事故认定结果。
乌兰察布市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李经理介绍,目前重伤人员常焕兵和张七十二仍在*疗,医生建议张转到普通病房*疗,但出于对重伤人员的尊重,张仍在重症监护室观察。两人的医疗费用已由保险公司和水泥罐车车主先期垫付。目前医疗费足够*疗,没有接到医院方面催缴医疗费的通知。李经理表示,只要是医院方面通知交警部门催缴医疗费,如果对方**垫付,运输公司会先期垫付,不能耽误受伤人员的*疗。
至于受轻伤人员,李经理表示,一些受轻伤人员表示想在医院观察几日,我们尊重他们的选择,一两天之后与受轻伤人员协商出院理赔事宜。两名死亡人员停放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太平间,由于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正在调查,再加上事故属于双方责任,所以目前对死者的赔偿还没有定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交警大队孙副队长表示,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正在进行中,正在调查取证,做技术鉴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出结论。
孙副队长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得知,水泥罐车存在超载现象,当时拉运混凝土12立方,约20吨,该车核定载重12吨,超载8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