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再次为困难群众发价格补贴 发放期限为5个月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 记者昨日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继11月26日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555.365万元后,按照省**要求,兰州市再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期限为5个月,***发放。

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20元/月/人,共计100元;农村低保补贴标准为10元/月/人,共计50元。该项补贴政策预计惠及全市困难群众218145人,发放补贴金额1697.815万元,11月底发放到位。

在此之前,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曾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对象50元,***发放。通过社会化发放渠道,于11月底前发放到户。预计发放52109户、111073人,发放补贴金额555.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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