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暴露捐赠堰塞湖 六成人不知捐款去向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章轲

随着“诈捐门”等一系列事件的发酵,“5・12”汶川大地震在创下中国捐赠史的**的同时也凸显出中国捐赠机制的种种问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邓国胜表示,在救灾过程中出现了捐赠“堰塞湖”现象,放大了捐赠机制的不足。他为下月在北京召开的“社会组织5・12行动**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专门撰写了《中国救灾体制分析》一书。

捐赠“堰塞湖”

汶川地震激发了国人的爱心与捐赠热潮,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国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合计767.12亿元,创下中国捐赠史的** 。但由于少数具有垄断地位的募捐机构缺乏能力管好、用好庞大的资金和物资,结果在救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管理上的纰漏,募捐机构所募集的*越多,公众的担心越大、社会的质疑越多,募捐机构面临的资金使用风险和社会压力也越高。

“某些省的募捐机构干脆就**接受物资,而受灾群众急需的物资也就无法及时送达。”邓国胜说。

邓国胜以四川省红十字会为例,地震初期,全国各地的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质蜂拥而至,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全职工作人员数量非常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捐赠的款物。

而民间组织面临的处境是:有的捐赠者给某个民间组织汇款,结果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捐赠者不要上当受骗;有的民间组织收到银行汇款,由于汇款注明是救灾捐赠款,结果银行不让提取。

捐赠款物挪作他用

2008年5月31日,***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即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意愿,不得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

但调查发现,有不少省份将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合法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转入**的财政账户;有的省份甚至将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接收的定向资金也强行转入**的财政专户。

有的省份虽然没有收走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所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但是,**在紧急阶段购买物资的费用、到灾区开展救灾活动的费用、盖活动板房的费用、安置灾区儿童的费用、灾后重建的费用,相当一部分都是由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买单。

“一些地方官员有法不依,一切行动以部门权力与部门利益为中心。”邓国胜介绍,部分地方**把民间组织募集的捐赠资金也收走。民间组织没有办法向捐赠者、公众交待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直接影响到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六成捐赠人不知捐款去向

信息披露是维持整个捐赠体系良好运转的重要机制之一,也是树立民间组织公信力的重要手段。

但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问卷调查,在1684份有效问卷中,只有4.7%的捐赠者非常清楚捐赠资金去向,有28.5%的捐赠者比较清楚捐赠资金去向,有高达50.8%的捐赠者不太清楚,有16%的捐赠者认为根本不清楚,即六成捐赠人不知捐款去向。

“无论是**部门,还是民间组织,信息披露都不完整,特别是资金发放的程序与流程很少披露。”邓国胜说,一些机构披露的资金使用信息不仅少,而且抽象、笼统,一句“全部用于灾区”,让人哭笑不得。

邓国胜认为,从整体来看,适度放开的优势在于有效动员社会资源、增加捐赠者选择的权利、促进募捐主体自身的发展、避免募捐款物过于集中。

邓国胜认为,在未来的救灾中,原则上民间组织募集的社会捐赠资金应该**由其自行安排使用。而公众、捐赠者应该理性认识募捐机构的成本问题,允许募捐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一个合理的管理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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