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江湖:突发事件征收个人财产,到底谁是法盲

2011-08-05来源 : 互联网

此前在民间引发争议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昨日上午召开立法听证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个人财产。听证会21名听证代表中,只有2人反对。但所有听证代表都表示,草案中如何界定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征用后如何进行赔偿等许多条款仍须细化。

我实在看不懂,到底我是法盲,还是他们是法盲?如果我是法盲,**教育灌输的法律精神还是记忆犹新的。书上说:“宪法神圣不可侵犯,宪法是超越法律的,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必然无条件地服从于宪法,宪法统领着所有的法律。”下面的白纸黑字,请召开听证会的官员和赞成立法的代表瞪大眼睛看清楚:“我国宪法第十三条**款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本身就是一部违法的法律,它与宪法精神格格不入、背道而驰。一部违法的法律,搞得一身劲,又是提案,又是听证,又是讨论,真是一帮子法盲!可是他们有的是官员,有的受过高等教育,不可能没有读过书没有学过宪法,按理说不该是法盲啊,怎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呢?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可是他们为什么明知故犯?

官员之所以明知故犯,是因为他们藐视法律、相信权力,相信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他们巴不得时间倒流,回到封建王朝,回到诸侯争霸,他们可以成为诸侯、成为节度使,拥有不受监督、为所欲为的权力。我的地盘我做主,**就是你是民我是主。

代表之所以明知故犯,因为他们和倪萍想的一样‘不投反对票就是爱国’,他们认为**的行为就是正确的,支持官府就是弘扬主旋律,反对就是不和谐分子。什么是突发事件?如何界定突发事件?谁去征用?怎么征用?怎么补偿?征用个人财产的程序如何?全部是一片空白,所有的步骤都没有明确,19个代表就不问青红皂白、急不可耐就盲目赞成, 多么可笑、无知、荒唐!

恕我直言,这场听证会**是个闹剧与作秀。21个听证会代表是谁选的?他们代表谁?怎么选出来的?这一切都像是魔术师的道具,观众只能稀里糊涂的看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21人参加,19人支持,2人反对,这些数字毫无意义。如果安排代表时都换上自己的人,全票通过又有何难!只不过显得假的一目了然,不太好意思罢了!

我常常听官方说:“我们的法律还不健全!”一到法律出现漏洞的时候,他们就如此解释,以求心安理得。法律的确不健全,不健全的罪魁祸*就是这些用手中的权力任意践踏法律的官员、立法**。有他们在,我们的法律就永远不会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个人财产”的荒唐事就会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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