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11月30日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严禁进行投机性购房,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从12月1日起,该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购买*套住房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20%至50%不等。
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住房和城乡***、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等四部委11月2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进行投机性购房。因此,哈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策*次对购买*套住房、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实行有差别的信贷政策,旨在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作用,突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资金的优势。
据悉,购买*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自住房,*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20%;购买*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贷款的*高限额为40万元。采取组合贷款方式的,*高限额为75万元;贷款的*长年限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