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现榨饮料超2小时禁销恐难操作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药监局的现榨饮料从加工后到食用超过2小时不得销售规定,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是,就从当前的执法情况和现榨饮料销售的现实实际来看,笔者认为超过2小时禁止销售的规定不具可操作性,在实际中难以落实,规定形同虚设。

*先,征求意见稿中仅仅是规定禁止销售超过2小时的现榨饮料,但是没有给出任何的处罚措施。换言之,即使销售超过2小时的现榨饮料,也无须付出任何成本或者是很低的成本,这*先就大大削弱规定的执法力度,难以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其次,现榨饮料从加工到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不管是职能部门,还是消费者都很难确定。现榨饮料经营业者为了预防大量消费者购买,大多会提前榨好一部分现榨饮料,等待顾客多时直接销售。但是,实际上大多数即使是提前榨的现榨饮料很少从加工到食用超过2小时,不过即使超过了2小时也没办法确定,因为加工时间是由经营者确定,由经营者说了算,**可以说是刚刚榨好的饮料,顾客除了要求现榨,似乎也没有其他手段能够验证出时间超过2小时。

*后,现榨饮料销售店大多数不在固定的店铺里,很多是在人流比较多的广场、步行街,并且比较分散,执法部门即使是上街执法,也难以执法全,人力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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