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措施保证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资金有效使用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9日表示,**和地方各级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1.18万亿元公共投资资金有效使用,提高**公共投资效益,促进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张通在接受中国**网访谈时表示,1.18万亿元****公共投资,主要是通过**预算内建设资金、增发国债、****性基金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等渠道安排。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发展,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部门采取了三项措施,**这笔资金的有效使用。

其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投资的统一管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扩大内需协调机制,突出加强对**投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投向与重点,不搞一般性的加工工业项目,不搞重复建设。同时,要求地方**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其二,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项目运作效率。为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除大型项目继续按项目下达资金外,改进对地方小型项目管理方式。对一些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不再直接审批,改为只确定建设任务、安排原则、补助标准、工作责任和管理要求,将补助资金切块到省,由省里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

其三,加强项目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规定,重点审核具体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党**、国务院确定的投向和范围,是否已具备下达投资计划和预算的条件等;加强对用款计划的审核把关,确保资金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

他同时表示,为确保资金安全,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等参加组成了24个**检查组,派往各地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发展改革委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监督检查、审计署的资金审计等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分别从不同角度加强把关,**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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